首播于2016年3月1日
《乌合之众》(法)勒庞
《1941:民意斩杀富二代》章敬平
《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美]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
选票选出了希特勒
今天一开始我给大家说一个故事。有一次一个记者问英国首相卡梅伦:“你怎么不像有些第三世界国家的领导人,去搞点儿民意活动向老百姓表示点儿善意?比如说到老百姓家抱抱人家孩子什么的。”
卡梅伦说:“我可不敢,英国老百姓多厉害啊,每次去下议院接受质询回来,我都是一脸口水。如果我胆敢跑到老百姓家去抱孩子,我都知道第二天报纸上会说什么。《泰晤士报》的标题一定是‘英国首相昨天用无耻的眼泪骗取选票’,而《太阳报》的标题肯定更过分,他们会写‘昨天英国首相和私生子相认’。”
你看,英国不愧是有着400多年民主传统的国家,英国政治家不敢像中国台湾的有些政治家那样,玩弄民意,操作民意,因为他们的老百姓经过了训练。
我们现在常说民主是个好东西,这话没错,但是我今天更想说的是,民主是个难东西,虽然它很好。
广袤的、分散的老百姓的民意,在广场上狂欢之后,还能聚集起一种意见,而且这种意见还要通过政治家的手变成公众政策,这需要一个长期的驯化过程,对!没错,我用了“驯化”这个词,民意需要驯化。
不信的话我们来做一道选择题好了,假设你的面前现在摆了三个政治家,我告诉你他们的基本情况。
第一个人有点儿迷信,决策的时候经常要请教一些算命先生,而且这个人有婚外情,自己还是个老酒鬼,抽烟也没有什么节制。
第二个人上大学的时候吸过鸦片,被他的老板开除过两次,自己是个老烟鬼,还是个酒鬼。
而第三个人是个战斗英雄,平生不近女色,也不蓄私产。就这么三个人,你说你选谁?我告诉你谜底:第一个人是罗斯福,第二个人是丘吉尔,而第三个人是希特勒。
没错,我们现在都说希特勒独裁专制,但是他的独裁专制可不是枪杆子里出的政权,不是靠暴力,他上台可是老百姓用选票,一票一票把他投上去的。
最关键的一次投票发生在1933年的8月,那个时候兴登堡总统刚死,希特勒发动了投票,说你们看,要不要把总统的职权和总理的职权合并变给我一个人呢?希特勒后来之所以敢于自称元首就是源于这次投票。而在此前,德国人已经通过几次投票把大量政治上的权力,包括军队的统治权都赋予了纳粹党,在1933年的前期德国人已经向纳粹党和希特勒本人宣誓过效忠。1933年8月的最后一次投票,实际上是德国人决定是否把自己从一个民主国家变成一个专制独裁国家。这是德国人当时要做出的选择。
你要知道希特勒在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首先他是个勇敢的战争英雄,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得过一级铁十字勋章,在战斗当中非常勇敢;而且这个人有不俗的艺术趣味,自己会画两笔画,喜欢瓦格纳的音乐,多少还读过一点尼采的哲学;这个人还不近女色,不好烟酒,不蓄私产,等等。
希特勒后来的“功绩”很显赫,当然1933年还看不到。但是随后一段时间人们非常清楚地看到,纳粹党执政,实际上带来了政治和经济上的巨大成功,一下就把德国人从啼饥号寒、经济危机当中给解救出来。至少解决了800万人的失业问题。德国当时还修建了世界上第一条高速公路、推出了大众汽车等等,经济上也非常辉煌。
那么德国老百姓这时候会选谁呢?对,没错,这次投票90%以上的德国老百姓都把票投给了希特勒,而这就是后面所有噩梦的开始。
当然这个投票结果刚开始的时候是没有问题的,希特勒当时的政绩,除了经济上的成就,他还做到了连德意志民族最伟大的政治家俾斯麦都没有完成的事情,那就是彻底完成了德国的统一。他先后合并了奥地利和捷克的苏台德地区,接着撕毁《凡尔赛和约》,进军莱茵区等等,所有这些都一次一次地满足了德意志民族的愿望。只不过他们不知道,仅仅六年之后,也就是1939年,就是这个人,把他们彻底带入了一个民族的噩梦。
民主并非“如民所愿”
民意做决定,是不是一个稳当的方法?这是政治学上一个非常难的话题。美国有两个经济学者,一个叫布坎南,一个叫塔洛克,他们提出了一个公共选择理论。
这个理论其实讲起来也很简单。举个例子,一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投票,决定把小区的房子刷成什么颜色,红色或者白色或者绿色。好!那你觉得是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兴趣去投票吗?其实不会。因为有一个人他特别喜欢红色,但是他知道红色是不可能赢的,因为喜欢红色的人太少,但是他极端厌恶绿色,那怎么办?他最理性的方式就是把票投给白色,因为至少不是绿色,他可以接受白色。所以最终的投票结果可能是白色赢,那你觉得它真的代表了民意吗?
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对民主制度的一种破拆。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而投出来的结果,并不符合自己的意愿。其实在很多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当中,我们都发现民意未必能够得出正确的结果,因为民意往往是非常简单的。
就像法国人勒庞写的那本书《乌合之众》所说,广场上欢呼的那些老百姓,是一群非常简单的动物,他们只能接受一个非常简单的情绪,要么非常好,要么非常坏。
在微博上也是如此,比如民意调查大家喜不喜欢任志强,有的人非常喜欢,有的人则对他破口大骂,通常公众民意只能表现为这样的两种非常极端的判断。
我们在做公共政策选择的时候,如果你问老百姓,我们立法保护水资源好不好啊?一听要保护水资源,老百姓说好啊,当然好啊!但是你知道,一旦立法保护水资源,这后面要付出多少成本,老百姓是不会算的。比如说,水电站我们就不要建了。那就意味着要多用煤啊。你要保护水资源,那么你的管道等等相关的维护费用就会提高啊。这些费用成本和代价,老百姓在投票的那一刹那他们是不会去计算的。
政治家往往利用民意的这个特征去玩弄民意。比如发起一次投票,多给穷人一些补助好不好啊,大家都是好人嘛,面对这样的议案谁会反对呢,好!赞成,90%通过。好!那第二个议案就出来了,我们多收点儿税好不好呀,老百姓问凭什么多收我的税啊,政治家们会说不多收税我们拿什么去补贴穷人啊。这两个议案,明显存在内在逻辑冲突,但是民意不管这些,民意只会说,政治家们你们去解决这些问题。好!政治家们玩弄民意的空间就出现了。
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的两个结论:第一,民意的选择结果不见得代表民意。第二,只要在民主制度下,政府一定会找到玩弄民意的空间。所以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它是一个难东西,要驯化民意,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制度设计过程,所以民主建设我们需要耐心。
夺命的民意
在过去的60多年时间里,甚至民国以来的一百多年时间里,我们中国人总是把“人民”这两个字捧到一个非常高的位置,光芒万丈。毛主席阅兵的时候也说:“人民万岁!”人民,是一个绝对正确的主体。
可是,今天我们要得罪一回“人民”。
我们之前说过,民意是一个需要驯化的东西。现在我们进一步得出结论,如果人民不是由负责任的公民构成,如果人民的力量没有经过法制的平衡和束缚,那么人民很可能会变成洪水猛兽。
我们不妨来谈一个几十年前的案子。1941年的10月份,在上海滩发生了一场家庭血案。上海滩华美大药房老板徐翔荪有这么俩儿子,老大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家庭当中的长子形象,好学、上进、听话,准备继承家业。而老二是个典型的败家子儿,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天天胡乱花钱。那天晚上也不知道他们兄弟俩到底发生了些什么,简而言之老二找老大要钱,老大不给,一翻争吵和撕斗之后,家人再去房间一看,老大已经躺在血泊之中,一把利斧劈开了他的脑袋。
面对这样的家庭惨剧,徐翔荪徐大老板的反应是什么呢?他的第一反应是典型的中国式老人的思维:我一共就俩儿子,老大已经没了,老二不能再死了,如果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我家就算彻底完了。于是老头儿二话不说,首先找人顶罪,又买了一具假尸体,很多关键地方也花了封口费,老板嘛,有银子。总而言之,想尽各种方法把这个事情给遮盖了。
要知道1941年的上海那是什么时候,汪伪政权的统治时期,说白了那是日本人的天下。日本人的天下也豢养了一些媒体,当时上海滩有一个著名的伪媒体,叫《平报》。这种媒体当然是个烂媒体了,一点儿民族节操都没有,但是没有民族节操不妨碍其中的一些媒体人追求真相,这是媒体人的一种本能。
话说有一天,这个报社突然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上说到你们老说要报道真相,徐家有个杀人案你们怎么不报啊?就让老大这么横死了?这个媒体觉得闻到味了,开始追踪这件事情,那个时候上海滩的媒体既不敢批评日本鬼子,也不敢骂汪伪政权,敢追查的可不就只剩富家大户杀人命案这些事儿嘛,很快真相就大白于天下。
汹涌的民意开始要求处死这家老二,但是徐翔荪也不是吃白饭的,大老板嘛,有钱,四处打点,上下塞银子。于是律师开始跟老二说,你说自己有精神病,是疯子。之后给法官塞钱。最后以老二是精神病人为由把他投放到疯人院,这个案子就算结了。
但是你想,老百姓能善罢甘休吗?于是接着闹,这个事儿怎么着就算没完。
汪伪政权,它也要脸啊,脸上也有四两肉啊,怎么办?最后司法部长说,这样吧,大家坐下来喝个茶吧,谈判一下。各方面人员坐下来谈,司法部长说:“这样,老二必须死,这是前提。只要你们接受老二死,剩下所有什么贪污、受贿、作伪证概不追究,行不行?”
没办法,这时候徐翔荪的银子也不好使了,只能照办。但是,这个司法部部长还是不放心,说你们法院系统就不要参与这件事情了,执行死刑嘛,很简单,让财政部门上吧。财政部门就是当时的税警部队,抓到老二,把他绞死,然后拍一张照片,在报纸上登出来,向民意做一个交代,这个案子就算是完了。
这个案子当中我们看到的民意,他的的确确是扮演了两种角色:第一种角色是监督法制,呼唤公正。但是在这个事情的后半部分,很明显民意扮演的是强奸法律,制造不公正的角色。整个事件当中民意像坐过山车一样翻云覆雨。
我们再从徐家老二的立场来分析这件事情,他冤不冤?具体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至今没人知道,只知道杀人,是过失杀人吗?他有没有可以辩护、可以脱罪、可以免死的理由?在汹涌的民意面前这一切都变得不重要,没有人关注老二的法律权力。他没遇到一个好时代,于是他这条命就这样完蛋了,虽然他是一个败家子儿。
法律其实一直是在民意和公正之间的夹缝当中生存。你不要以为民意就是公正,民意变成公正是需要经过很好的制度设计的。
所有优秀的法律人,或者法官,都要在这个夹缝当中寻找自己的生存空间。比如说美国著名的霍姆斯大法官,他声称自己从不看报。至于他老人家是不是真的不看报,其实没人知道。他只是想告诉大家,我作为一个法官,从来不受民意绑架。不管你报纸上写什么,我没看见。所以他天天说:“我从不看报。”
英国国王审案遭拒
这又让我想起了法律史上一个特别著名的事件。1608年,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某一天在深宫当中突然心血来潮,说最近没有什么事儿,在皇宫当中只能搂着爱妃,我是不是也能审两件案子呢?
你要知道中国皇帝也经常有这个瘾,动不动上朝审两件民间的诉讼官司,所谓京控制度嘛。詹姆斯一世有一天也犯了这个瘾,所以就摆驾去了当时的高等法院。
在法院门口遇到了普通诉讼法庭的最高法官库克。詹姆斯一世说我今天想来审两件案子。库克说,算了吧,你还是回去吧!
詹姆斯一世不高兴,说:“干吗啊?你觉得我水平低,是吧?”
于是,库克法官就跟他讲了一段法律史上非常著名的话:“我知道上帝给了陛下您非常好的天资和非常渊博的知识,这没错,但是您并不懂英国的法律。要知道法院的每一次判决都涉及公民的生命、不动产、动产,以及各种各样的权力,而这些权力背后都站着一个叫公正的东西。法律审判所需要的理性和知识,并不是一种自然的理性和知识,它需要一种人工的理性和知识。这些知识必须是像我们这样的人,经过长期的训练,才可能获得。”
这段话几乎像碑文一样刻在英国的法律史上,它在提醒后世所有的法官,在普通的判断和汹汹的道德结论背后,还有一种东西叫作正义,它并不等同于民意,它需要长期的法制训练,需要非常精密的制度安排。
西方人也许是有幸的,因为在他们的历史上有过几次民意的教训,比如苏格拉底被雅典人投票判了死刑,比如公元33年在耶路撒冷耶稣被一帮暴民判了死刑。西方人知道民意是需要驯化的。对于正在建设民主的我们来说,是否也该思考这个问题呢?
最后给大家说一个法国“开心辞典”的故事吧。前几年法国有一档类似《谁能成为百万富翁》的电视节目,这个比赛的规则是,一溜问题答下来,你如果答对每道题,就可以获得一百万欧元,答错任何一道题你就完蛋。
有一个选手叫亨利,这家伙非常聪明,一路斩关夺将,杀到最后一道题,眼看就快够着一百万欧元的大奖了。这时候出现了一个问
题:“什么星球是围绕地球转的?”
亨利那么聪明的一个人,突然在现场就被这个问题难住了,按照大赛的规则,这时候他有三种选择:第一打电话问朋友,第二请现场观众投票,第三去除一个错误答案。我们这个亨利先生选择了请现场观众投票。当时这个问题有这几个选项:第一太阳,第二月亮,第三金星,第四火星。
现场投票的结果是56%的法国观众投给了太阳,2%的人投给了火星。最后这个亨利先生当然就选了太阳,结果跟这一百万欧元擦肩而过。
大家也许会说法国人的水平太差了,居然不知道月亮围绕地球转?调查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而是法国民族追求公平正义。一个笨蛋,笨到了连什么星球围绕地球转都不知道,凭什么要给他一百万欧元?所以现场观众基本上是以恶作剧起哄的心态,把票投给了太阳。
这也是民意。社会心理学家调查发现,如果美国人遇到这种情况,通常都会认为,帮别人挣钱是一件好事,所以都会给他正确的答案。而俄罗斯人则相反,他们都会捣乱,给你一个错误的答案。法国人民则要求公正,不会让一个笨蛋挣到钱。
这个小故事其实也在告诉我们,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人,我们在生活当中对待民意也要有一份警惕,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周边人的意见暗藏着一种恶意。
民意有时候不仅不理智,还不负责任,甚至暗藏恶意。
前几年中国有这么一个事儿。有一个孩子叫李启明,在河北大学撞了一个人之后,非常嚣张地喊出:“我爸是李刚。”这句话就这么流行起来,在一次俄罗斯人反对普京的示威游行中,还曾打出“我爸是李刚,普京算个屁”的口号。
但事后经过记者的反复调查发现,这个孩子没有用那样的态度说过这句话,至少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他说过那段话。但是民意就这样发生了,一个人就这样背负了不白之冤,而且永远没有纠正的机会。
这样的民意我们何处去告它,何处去诉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