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期丨坏国王的遗产

首播于2015年3月12日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成败。

李子旸

《金雀花王朝》[英] 丹-琼斯    

感谢各位来到罗辑思维捧场,如果你熟读西方历史,尤其是人类政治史的话,有一个词你一定知道,那就是1215年英国人签订的那一份《大宪章》,这是现代人类政治文明,尤其是宪政文明的一个源头性的文件。这份文件至今尚存,就存留在英国国家档案馆当中。

那你说1215年这个年份是个啥呢?你如果搁在中国历史当中,大家就比较清楚,是中国的南宋,那一年是蒙古的元军攻破了金国的中都,中都是哪儿?就是罗胖现在的北京。

但是你把这个年份扔到欧洲历史,尤其是英国历史当中,中国人就有点犯糊涂了,那一段历史实在是太复杂了,我们通常也不感兴趣。但是就在那个年份诞生了这样一份重要的文件,而且英国人真把它当宝贝。

比如说1989年的时候,当时法国人搞了一个庆典,什么庆典?法国大革命200周年的庆典,1789-1989。当时法国的总统叫密特朗,在讲话当中就吹牛,说我们法国人在1789年搞出了一个人权宣言,这是人类捍卫人权史上第一份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我们法国人是捍卫人类人权的先锋队。

这个话音刚落,底下就有一个人不高兴了,什么人呢?就是当时的英国首相,铁娘子撒切尔夫人。轮到她说话的时候,撒切尔就说,说别抬杠啊,这份文件如果说要有的话,也是我们英国人的《大宪章》,我们干这个活,可比你们法国人要早五百多年。

这就要说到英国这个国家了,我们现在很多中国人看待这个国家,就觉得你是一个普通的发达国家嘛,论综合国力照美国人差远了,甚至不如咱们中国人。而且历史上和我们中国还有一点过节,1840年是哪个强盗一抬脚把我们的门踹开的?就是你们英国。

再从人类的总文明的贡献当中看,各个民族都有一些贡献,比如说埃及人贡献了字母,印度人贡献了阿拉伯数字,希腊人发展出了哲学,罗马人搞出了完善的法律制度,我们中国人还贡献了个四大发明。请问你英国人有啥?美国人经常嘲笑英国人嘛,说你们祖先都不知道是干吗的,你查查那个老底子,都是干海盗的嘛,对吧?

英国人的历史上确实除了一个牛顿,你说你有什么重大的科学家、哲学家?真要说人类星空当中的那个群星璀璨,你到欧洲大陆上,什么法国人、德国人,那个贡献比较多。

这恰恰是英国历史的一个特点,就是没有波澜壮阔,也没有那些伟大的偶像式的人物。如果用有的人话说讲,英国人他是一个小商人的国家,所以你看后来,他生意做得好,所以军事实力又比较强大,他可以构建出一个大英帝国,所谓的日不落帝国。但是你说他搞出了什么伟大的思想架构,还真的没有。

比如说欧洲大陆有一个阶段,它的整个哲学体系叫唯理论,那在英国搞出来的就叫经验论。经验论就强调,一个人根据自己局限的经验,一点一点向前蹭,逐渐地认知世界。这是哲学史上的一个公案,我们暂且不提。

但是英国人的性格确实是这样,我有一次看BBC的一个节目,一个英国的历史学家就在那儿讲,说你看看我们英国,到处什么街道、城市的命名,从来没有一个命名是用哪个日期。

你要跑到南美那些国家,都会有这样用日期来命名的街道,为啥?这个国家有重大事件,比如说独立日、革命日、哪个领导人的生日,英国从来没有这些,为什么?这个国家没有重大事件。

所以像欧洲大陆上一会儿出个拿破仑,一会儿搞一个法国大革命这种事,英国历史上没有,就是这么一个平淡无奇的国家。

所以今天我们讲英国历史,确实是非常困难。好在最近我们看到一本书,这就是前两年出的书,2012年英国人刚刚出的一本书,这套书叫《金雀花王朝》。没错,我们今天要讲的《大宪章》,就签订于金雀花王朝。

那这本书算是英国史著作当中比较新鲜,而且笔法比较有趣的书了。因为这套书说实话,我们中国人读起来还是有点困难,为啥?一个熟人没有,你说我们说到南宋,好歹有一个岳飞,有一个秦桧,对吧?这套书里面,我估计大量的人名都不熟悉,但这已经算是英国史著作当中比较有趣好读的。

而且这套书出来之后,在英国和美国卖得十分好,瞬间就破了十万册的销量。我们这次也是罗辑思维和社科文献出版社,我们两家抢先把它在国内独家发售。

好了,广告做完,我们接着回到英国史这个话题上。

说实话,我自己在阅读历史的过程当中,最怕的也是英国史,因为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故事,我作为读者,就很难心潮澎湃。说白了吧,就是没意思嘛。

但是随着我年岁越来越大,价值观越来越成熟,我就越来越知道,对于英国这个国家,尤其是它历史的了解,是我知识体系当中绝对不能缺的一环。因为从英国开始的这一个盎格鲁萨克逊的传统,一直延伸到现在的美国。

刚开始看,它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人类文明方式的支流、支脉、另类。比如说它搞的那一套普通法、判例法那一套东西,全人类觉得它都是个怪物。但是你一旦对现代政治文明稍有了解,你就知道,整个现代政治文明的大厦,就扎根在这一个另类的、独特的文明的根系当中。

所以这一次我们和社科文献出版社也算是乍着胆子,把这一套英国史的著作推广到国内。如果市场反映不错,我们就将引入这个作者的下一本书,就是金雀花王朝的后一个王朝,都铎王朝的故事,看看卖得怎么样。

好,接着回到英国史。先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英国史吧,虽然复杂。英国史你得想,它是一个岛国,就像我们东边那个邻居一样,岛国的历史就有点像个披萨饼,上面上一层饼,饼上洒葱花,上面再来几片牛肉,再来几片香肠,它是一个典型的叫层垒的历史。因为它孤悬在大陆海外,一旦有人征服它,就给它带去一些文明的因素;下一拨征服者来了,又带来一些文明,它总是一个混合文明的状态。

英国史就是这么一张披萨饼,刚开始原生的这个不列颠群岛上面,肯定有一些原住民。好,到公元前55年和前54年,出现了两次征服,征服者是大名鼎鼎的古罗马的凯撒。凯撒先来了一通,然后这个不列颠群岛就成了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这就是四百年。

四百年过去之后,罗马也不行了,就从那边撤出,在英国国土上你说留下啥呢?其实啥也没留下,包括罗马法的传统都一概撤出,大概留下了一些比如说灌溉系统,包括罗马人喜欢的玫瑰花,还有一些取暖设施,这些文明的痕迹留下了。

那紧接着到英国的是谁呢?就是我刚才用的那个词,盎格鲁萨克逊人。盎格鲁萨克逊人严格地说,其实是日耳曼人的一支,所以在历史上,英国和德国你别看一打架就打得跟乌眼鸡似的,其实他们两家是亲戚,都是日耳曼人的后裔。盎格鲁萨克逊人就登陆到了英国,那这又是好几百年。

那这张披萨饼上的下一层馅儿是什么呢?就是1066年的诺曼征服。诺曼这个词你听得可能比较陌生,另一个词你就熟悉了,就是诺曼底。没错,二战的时候盟军就是从法国的诺曼底登陆。

可是要知道,几百年前发生过一次从欧洲大陆,从诺曼底出发向英国的登陆和政府,这就叫诺曼征服。所以英国人经常吹牛,说我们英国人从来没有被征服过,这很明显是假话,先是有凯撒征服,然后就有这次诺曼征服。

那英国人为啥吹这个牛呢?说明英国人认为自己历史的开端,就是从诺曼征服开始的,此后才有所谓的文明。那可见这一次征服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惨烈,别看它用了征服这个词。

因为大陆上它是一个高度文明,是有动员和组织力量的一个军事力量。那它到英国大陆之后,这上面盎格鲁萨克逊人都是一帮蛮族,所以很快就打垮了。而那个时候所谓的征服,其实也带有一次移民的性质,所以把很多欧洲大陆上的文明方式,就带到了英国本土。

所以你看,现在英语当中很多单词和法国法语当中单词都是一样的,为啥?就是这次诺曼征服带来的。说白了,英国有很长一段时间因为这次诺曼征服,用的其实都是法语,这是一个题外话。

而那个时候的文明状态其实非常的粗糙,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我在休谟写的一本英国史著作里面看到这么一个细节,休谟是一个著名的哲学家,他说威廉一世是在一个教堂里面搞他的登基大典。

那你当上国王嘛,周边的人肯定欢呼一下,甭管心里乐意不乐意,一声欢呼。结果呢,守在教堂门口的威廉一世的那些手下的士兵们就不干了,一听里面有骚动,说是不是把我们的国王给杀了?

这些士兵也傻头傻脑的,不进教堂去看,马上拔出刀剑就开始砍杀周边的人,甚至把一些房子都给点了,在登基大典上制造了这么一场大骚乱。

所以你看,那个时候的政治制度其实是非常之粗糙的。说白了,上至国王,下至士兵,其实都是一帮大老粗。那这就建立了所谓的诺曼王朝,诺曼王朝的刚开始几个国王是威廉一世,然后他儿子威廉二世,然后威廉二世的弟弟亨利一世,亨利一世的儿子亨利二世。亨利二世一死,就传位给理查德一世。

这些名字你都不用记,太乱,我要不是准备这期节目,我也记不住。理查德一世就开始进入了我们今天要讲的《大宪章》的故事。

这理查德一世可能这个名字你不太熟悉,他有另外一个名字,是英国人提到应该都知道,就是著名的狮心王,他现在那个雕塑还屹立在英国议会大厦的门口。给大家看张图片,就是这哥们儿。

那理查德一世在英国人心目当中是一个非常有骑士风度的国王,他参加和组织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回来的路上就跟自己的老冤家,就是神圣罗马帝国,就是现在的德国那个地方,那个亨利六世国王,落在他手里了,当了俘虏。

新仇旧怨立即勾上心头,这亨利六世就把他关在一个牢房里,然后在牢房里就放进了一头狮子。结果这理查德一世一看放进来狮子,二话不说,一个黑虎掏心,叫黑狮掏心,就直接把这个狮子的心给掏出来,然后当着亨利六世的面,就把它给吃了。

这个话听着怎么都像是传说,但既然历史这么写,我们就这么信。后来理查德一世就得了这么一个外号,叫狮心王。

我们中国人对英国历史当中的一个传说人物,侠盗罗宾汉非常熟悉。对,那个人其实就是英国的水泊梁山宋江,他的很多故事、传说都发生在狮心王理查德一世执政期间。

那不管这个狮心王多么的英雄了得,他总得死吧?所以执政十年之后,他就要死了。死之前,要解决一个继承人问题,而他自己没儿子,所以他的继承人只能在他的弟弟叫约翰,和他的侄儿叫亚瑟之间选择。

那约翰就是我们今天下面要讲的那个故事的真正的主人公,后来的著名的约翰国王。而他的侄子叫亚瑟,今年只有十五岁。

那为什么王冠最后落到了约翰头上,没有选择亚瑟呢?不是因为亚瑟年轻,而是因为当时欧洲独特的政治制度,那是封建领主制。封建领主制和我们今天理解的现代化的民族主权国家,可完全不是一回事,国王和他的领土之间的关系仅仅一个纯粹的财产关系。

就拿我们今天讲的狮心王来说,你说他是英国国王都有点冤枉他,包括讲金雀花王朝,这个王朝是英国王朝吗?真的不能这样讲。法国人给这个王朝还有一个名字,叫安茹王朝,为啥呢?因为这个王朝的国王领有的领土,其实不仅仅是英国,他们有一半的领土就在法国,所以你能说他是哪个国家的国王吗?

就拿狮心王来讲,他的封号有很多,他是英格兰国王、爱尔兰领主,他是布列塔尼公爵、是诺曼底公爵,还有一大堆领土和封号。所以在领主制下,就是封建领主制下,一个国王或者说一个贵族,他要想得到领土,其实有很多种方法,打仗是一种,然后替别人打仗受封、受赠领土是一种。

还有一种方式呢,就是结婚,包括一战之前,像匈牙利的哈布斯堡王朝,他们就有一句话,叫快乐的匈牙利人爱结婚。为什么?因为一结婚,他们就容易把别人家陪嫁的领土拿过来,也归到自己的王国。

然后每一次继承权往下一分,把这片土地给这个儿子,那片土地给那个儿子,整个国家又分裂,所以和我们今天理解的现代化民主国家完全不是一回事。

那为什么一定要把王位传给约翰,而不是亚瑟呢?就是因为这个亚瑟他从来没有去过英国,他在法国出生,在法国成长,后来又从金雀花王朝当中拿到了一个叫布列塔尼的领地,他是布列塔尼公爵。

布列塔尼就是什么地方?你看法国那个地图,不是有一个角伸出去吗?那个地方就是布列塔尼半岛,那个时候就是亚瑟的领土。

后来亚瑟又找了法国国王,当时叫菲利普二世——哎呀,这期节目实在名字太多了。菲利普二世给他当了女婿,所以这个人是个法国人。

那如果这个狮心王要把王位传给他,英国的贵族就有点不高兴。而我们今天故事的主人公约翰呢,他是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所以后来一看,给他最合适,最容易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那这个约翰当了国王之后,这乐子可就来了。你看英国历史上,国王的很多名字都是重的,比如说亨利国王有八个,爱德华有八个,乔治有六个,威廉有四个。可是约翰就这么一个大宝贝,就这一个,为啥?这人名声实在不好听。

就像中国古代最坏的那个帝王,一个是夏朝的桀,一个是商朝的纣,那后来的皇帝起名字肯定不能叫桀和纣,所以约翰国王在英国历史上就此一个。

大家如果想去了解约翰国王的故事,给大家推荐一部好莱坞的大片,叫《铁甲衣》,在那个电影里面的约翰国王的形象,就是一个头顶长疮、脚底流脓的家伙,又蠢又笨又残暴,就是一个完全没有人性的家伙。

这也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通则了,一个坏国王,如果大家都说你坏,那在历史的流传当中,大家就会把各种屎盆子往你头上扣。就像中国的汉代人去抹黑秦始皇,唐代人去抹黑隋炀帝是一个道理,英国人就是有这么一个历史上著名的坏国王,约翰国王。

那他的名声是怎么坏的呢?刚开始没问题,首先他得江山,是他的亲哥哥狮心王理查德一世传位给他,对吧?当然了,牵扯到英法两国之间的关系,很好地解决了呀,因为他在法国大陆上的那些领土,对吧?理论上应该属于法王菲利普二世的。

但是菲利普二世在封建领主制下,他也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当然这个菲利普二世他也想搞个中央集权,谁不想呢?权力搞得大大的。就刁难他,说我要收你一笔继承费,那开价是多少呢?两万马克。

你可不能按现在德国那个货币两万马克来计算当时,给大家打个岔吧,介绍一下英国当时的货币制度。一个英镑是20先令,不是10先令,一个英镑又值240便士,那一个马克是值三分之二个英镑,大概是这么一个数。

那两万马克是什么概念?就是约翰国王登基大典用了21头牛,那值多少钱呢?十个英镑。就是说白了,两万马克在当时值两万八千头牛,在中世纪那个生产水平下,这是一笔巨款。

约翰一听,反正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两万马克两万马克,付了,从此我就成为金雀花王朝的君主。按说这不就该风平浪静吗?怎么后来又折腾出一个《大宪章》呢?

刚才我们讲到英国历史上最有名的那个坏国王,约翰一世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宝座,成为金雀花王朝的第三任君主。本来挺好,从此安生过日子不就完了吗?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旁边有一个人对他的这个王座心里就不舒服。

谁呢?就是法国国王菲利普二世。也有一个翻译,叫腓力二世。当时的法国国王其实好可怜,跟后来的什么太阳王路易十四相比没法比。

他是一个非中央集权的政治结构,当时有一个词叫法兰西孤岛,就是说法国国王能管的地区,也就是巴黎和奥尔良周边的一小块地方。那剩下法国那么大一片国土,都沦陷在什么公爵、侯爵、伯爵的手里,这些大贵族其实也不太搭理这个法国国王。

所以菲利普二世生下来就有这样一个使命,我能不能搞中央集权?这一阶段的法国国王天天想的就是这事。也确实,是个有自尊心的人,他就得奔着这个目标去。

那现在他看这个约翰一世,就是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他心里就不舒服嘛。你不是英国国王吗?你出生在英国,你凭什么在我法国的国土上搞这么大一片地方呢?表面上还对我称臣,是我的诸侯,但实际上你是英国的国王。

这个心态其实我打一个比方,比如说你开一家公司,你是董事长,你手下有一个职业经理人,是一个大区经理。结果他一边在你这儿打工,一边还出去创业,把那个创业公司已经搞上了市了,那个公司甚至比你这个也不差,然后他还在你这儿当大区经理,你肯定想把他干掉嘛,对吧?

菲利普二世心里也怀了这个心思,但是光咬牙切齿没有用啊,你得有机会。话说回来,这就叫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很快这个机会就到了。

约翰一世当了英国国王之后,很快娶了一个女人当他的王后。那这个女人原来答应嫁给一个法国的贵族,那你看,矛盾就来了。

因为在中世纪的时候,我们前面讲的,什么叫婚姻?婚姻不是爱情,婚姻就是财产转移,这个女人身上带着大量的领土。原来答应嫁给的那个丈夫,就叫前任了,现在就气急败坏,因为这意味着一大笔嫁妆或者说领土的损失,就跑到菲利普二世那儿告状,法国人不欺负法国人,法国人一定要帮助法国人,你得帮我出兵打仗,给我解这口气。

菲利普二世,你看你看,求我来了,我得干这个活,然后就出兵,跟这个约翰一世开干。

约翰一世当时大量的领土也在法国领土上,大家短兵相接。很快约翰一世就占了上风,所以历史上老说这个约翰国王是个脓包,我看不见得。你从他刚开始的一些动作,非常敏捷,而且战场上也是个好样的,节节胜利。

那这个时候斜刺里又杀出来一个人,谁呀?就是没有拿到金雀花王朝王座的那个约翰的侄子亚瑟。亚瑟这个时候很年轻,只有十几岁,但是十几岁就已经洞房花烛完了,是法国国王菲利普二世的女婿。

那既然老丈人有事,本来你老丈人收了人家继承费,我也不好意思跟约翰争这个王位,现在老丈人要打他,那亚瑟也出兵。亚瑟出兵之后,很快就被他这个叔叔给灭了,然后约翰就犯了他人生当中第一个大错误。

什么呢?就是你把你侄子亚瑟的军队打败了这就还则罢了,你把人放了呗,不,他把这帮人给关起来。而且呢,他把所有的人给饿死了,尤其是他这个亲侄亚瑟,被关的时候小孩已经被吓坏了,最后精神失常。

犯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大错误,什么呢?就是他不仅把他的侄子亚瑟的军队给打败了,而且把亚瑟和他的那些随从给关起来了。不仅关起来了,还把这帮人给饿死了。饿死的时候,留下一个亚瑟也没饶了,这个十几岁的亲侄子,最后是被他,据说是亲手杀死,然后身上拴上了石头,扔到了海里。

这个行为就有点残暴了,所以原来那些坐山观虎斗的,虽然名义上属于约翰王的属下,但是领土又在法国国土上的那些贵族,心里就有点不高兴。

虽然那个时候没有太多的民族国家的观念,但是毕竟你这是英国人欺负我们法国人,所以在法国领土上,约翰就渐渐地丧失了主场优势。然后战争的局面就开始逆转,菲利普二世就乘胜追击,最后就把诺曼底给拿下了。

所以到这个时候为止,金雀花王朝就是名正言顺的英国王朝了,为啥?所有法国、欧陆大陆上的领土全部都丢光了。

要说在中国,如果皇帝打了一个败仗,败了也就败了。可是要知道在欧洲中世纪,一个国王其实就是最大的当兵的,打败仗是一件非常非常丢脸的事情。所以这个时候约翰即使在英国老家,他的威望也开始发生下滑。

那怎么办呢?赌徒从来就是两种,一种就输了算了,回家了。还有一种越输越眼红,越要扳本。所以这个约翰后半辈子就跟这扳本的事,就较上劲了。

那既然要打仗,要像蒋介石那样反攻大陆,他就得有钱。所以后半辈子,这个约翰就跟钱又较上了劲。

你要钱就要钱吧,你不能耗子给猫当三陪——要钱不要命,对吧?这约翰一世就惹了一个他根本就惹不起的人,谁呢?罗马教皇。

当时的事情是这么回事,英国它是两个教区,一个叫坎特伯雷教区,一个是约克教区。那有一年,大概是1205年左右,这个坎特伯雷教区的大主教死了,按照当时教廷的规定,由当地的国王来推选一个人,然后到教皇那儿去敲个章,认证一下,这事就算了完成一次继承。

那这个时候呢,约翰国王就指定了一个主教,我们管他叫张三吧,英国名字大家也记不住,张三。但是有一帮年轻的僧侣就不干,说我们喜欢李四,然后就偷偷摸摸选了一个李四,让李四赶紧趁约翰没有反应过来,你去罗马,到罗马教皇那儿,然后就说我们都选你了,然后教皇给你一敲章,你回来不就生米煮成熟饭吗?那这个李四就收拾行李,赶紧去了意大利的罗马。

那本来这种事情就是强马吃车的事情,打的是个时间差,你就不要声张了。但这个李四是一个很明显的弱智,到处炫耀,你看大家都选我,现在我是坎特伯雷大主教,就跑到罗马去。

结果教皇还不知道这件事情,约翰一世就知道了,那肯定是勃然大怒嘛,要造反吗?然后就派了兵,跑到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教区,把僧侣都叫来,你说说看,怎么回事?听说你们选了一个人,现在已经去罗马了对吧?

大家说没有这个事,没有这个事,我们不知道,是不是你干的?反正不是我干的。全怂了,没有一个人承认这个事。

那约翰说,你们没人承认挺好啊,那就你们全部都别待在这儿了,都去罗马,跟教皇说清楚,我选的人是谁,张三,你们把他变成坎特伯雷大主教,然后再领回国内,好不好?这帮僧侣说可以可以,然后一群人浩浩荡荡就上路了。

可是这个时候跑到教皇面前,就是两个主教人选。这要是换了一般的教皇也就算了,一看约翰认这个,那就认呗,对吧?教皇嘛,他又没有什么军队,他就是一个神职的一个权威,认世俗权威,这往往双方是一个默契。

但是也怪这个约翰命不好,他正好摊上了一个在整个教皇史上可能最不好说话的一个教皇,这个人叫英诺森三世,他是教皇史上最主张伸张教权的一个教皇。他有一句名言,说我和上帝是一伙的,我们俩是太阳,所有的世俗的君主你们都是月亮,虽然你们可以有光芒,但是这个光芒你们心里得清楚,是从这儿借过去的。所以世俗政权应该匍匐在我的教权之下,所有信仰基督教的欧洲地区,都应该是我治下的一盘棋。

你虽然有这个想法可以,但是教皇通常没有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他只是精神领袖。所以这个时候英国人闹出来这个矛盾,让他来做判断,当和事佬,他可就要伸张自己的权威了,这就叫肥猪拱门。

那现在两拨人,教皇英诺森三世就跟他们讲,我们先不搭理什么约翰一世,你们就当着我的面去选,看到底是选张三还是选李四。结果选来选去,这两个人的票数差不多,那教皇说得了,我来指定一个吧,我给你们指定一个王二麻子。

结果就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人选,那消息传回英国,约翰一世当然不认了,从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这个人选都是我指定,凭啥你教皇指定啊?

教皇说跟我来劲是吧?就这么一个人选,又是我的大主教,凭啥你来定呢?于是就开始谈判。谈不拢之后,教皇就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领。

教皇没军队,他的看家本领是啥呢?说白了,就是不跟你玩儿。比如说第一条,叫禁教令,就是我基督教统治的地区我撤出英国,从此英国没有基督教了,我教皇说了算,对吧?英国人民平时举办的那些宗教仪式,我只给你们保留两样,第一,出生的洗礼;第二,临终的忏悔。平时什么礼拜天做礼拜,结婚让神父主持一下,这些一概没有了,不提供此类服务了。

你想想看,在中世纪全民信教,所有的老百姓平时又没有教堂可以去,心里有点委屈也没地方忏悔,结婚都没有神父主持,弄得跟通奸似的,谁受得了这么一个局面?这就叫禁教令。

下了禁教令之后,这个约翰还是不屈服,还是叫板,就是不服,就是不接受你那个人选。那教皇说这么的吧,我再给你升升级,又颁发了一个叫绝罚令。什么叫绝罚令呢?就是开除约翰一世本人的教籍,从此你不是基督徒了,你有什么信仰跟我没关系。

这个惩罚要是落在普通人身上,那马上就是个死,所有搭理他的人,所以给他提供食物、帮助、居所的人,这个人马上也要被绝罚,开除教籍。所以作为一个普通人,等于跟社会协作断裂,那肯定是个死的结局。

但是对英国国王呢,这个情况就得另说,因为他毕竟是国王嘛,谁敢不搭理他呢?所以绝罚这个约翰一世也没有屈服。要知道,在整个中世纪历史上,绝罚这是教皇能够使出来的最大的招了。

最著名的例子,公元十世纪的时候,当时神圣罗马帝国有一个皇帝,叫亨利四世,就是跟当时的教皇来劲,那个教皇叫格列高利七世,也是教皇史上很强势的一位教皇。他就给这个亨利四世下了一纸绝罚令,开除你的教籍。

那结果就逼得这个亨利四世没有办法,因为他的统治基础就变得脆弱,摇摇欲坠。所以只好一个人翻越阿尔卑斯山,来到罗马,跪在教皇的门口求饶。而且那两天下着鹅毛大雪,据说他是光着脚,而且身上也不敢多穿衣服,披着一条破毯子,跪在教皇门口三天三夜。直到教皇觉得把你折腾得差不多了,才开门出来,原谅了他。

这是一个很著名的事件,可见这个绝罚令对于一个世俗君主来说多厉害。但是我们今天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约翰一世可不搭理那一套,爱绝罚不绝罚,反正我英国离得你远。而且正好,你不是开除我教籍吗?说明你基督教撤出英国啊,得嘞,你那些财产、那些领地上的收入,都归我了。

所以此后的两年间,约翰一世居然在基督教会的地产上搜刮了大概两万英镑,这在当时是一个不得了的天文数字的财产。而且从此这个约翰一世就破罐子破摔,反正我要反攻大陆,我要拿回我在法国的领土,我现在核心的使命就是搂钱,把教皇的钱给搂完了,那就搂国内其他人的钱。

他搂钱的方法那是奇思妙想,比如说先把犹太人给捋一番,犹太人有钱嘛。犹太人的钱搞完之后,发现国内有很多寡妇也有钱,他就下了一个命令,说你当了寡妇之后,你得嫁人,嫁人得让我许可,你得交钱。

有的寡妇说,那我就不嫁了行吗?不嫁也行,不嫁也得受到我的许可,也得交钱。所以有一个寡妇,著名的一个伯爵夫人居然为了不改嫁,而交了五千马克。

那搂完了寡妇搂谁呢?就搂自己手下的官员,一边卖官鬻爵,一边制定了各种苛刻的所谓KPI考核标准。所有的官员经常,你这儿有错,罚款。

那把这些都搂完之后,怎么办呢?就把眼光盯向了他手下的那些贵族,就是公侯伯子男那些人。那首先的一个方法,他就出去判案子,反正自己也没什么事干。

要知道在中世纪的时候,一个领地的领主,他的很大一笔收入都来自于他做司法审判。大家也可以想象,民间一旦闹纠纷,往往就要贵族老爷给咱们断案,那贵族老爷的很多收入呢,就来自于我们交的这笔诉讼费。

那约翰一世借着各地巡回法院,他来判案子,这也是后来普通法的一个传统,就是国王设巡回法庭。那自然就把这些案子提审到自己手下,把这笔诉讼费也摁到自个儿腰包里面。

那接下来怎么办呢?约翰一世一想,那法国的菲利普二世不还收过我的继承费吗?得嘞,我也收贵族的继承费。

那他下手可狠,比如说有一个贵族,他那片领地一年才能收一千二百马克,他一收收七千马克,基本上把六年的收成他自己一人全搂回来。所以当时英国居然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贵族因为要把自己的领地传给自己的儿子,这一个继承费居然把这个贵族给收破了产。

刚开始,约翰一世还在想各种辙,各种合法性的理由。后来干脆吧,横征暴敛,直接开始收一种叫盾牌费,就是我要打仗,我要反攻大陆,你们直接给我交钱。

那这一来二去,当然就把贵族给逼急了,贵族就开始有造反的势头。这边一造反,刚刚开始有一些骚动,大陆那边那个老冤家,法国国王菲利普二世又要号称要进攻英国。

那这个时候又出来一个捣乱的,就是刚才讲那个教皇英诺森三世。英诺森三世本来手里没有兵,那好啊,你法国国王要去打约翰一世,你去打吧,我支持你。而且我怎么支持呢?我把我对约翰一世的惩罚再一次升级,前面发的是禁教令和绝罚令,干脆这次我给你发退位令,就是我宣布你应该给我退位,我把你废黜掉。

这就比较厉害了,因为国内后方不稳,前面大敌当前,然后教皇再来这么一下子,约翰一世真的是进退维谷。

不过还得说他特别聪明,他玩了一招什么?说我彻底向教皇屈服,你说啥我都答应,我原来没收教会的那些财产,我给你退赔,然后我把整个英国我送给教皇,我从此是教皇的领地,行不行啊?

这就让我想起来,我们青年时候读王朔的小说里面讲的一个段子,有一个人当街大喊,谁敢惹我?你说这不是混蛋吗?结果旁边人群中闪出了一个彪形大汉说,我敢惹你。结果这人就怂了,愣了一下神,紧接着说,谁敢惹咱俩?

这约翰一世玩的也是这一招,谁敢惹我和教皇俩?结果这个教皇英诺森三世又特别没出息,得着这么点好处,而且是名义上的,还真就把英国当做自己兜里的领土了。紧接着就跟法国国王翻脸,说我原来是支持你的,但是现在你打英国,可就是打我的地盘,你不能打,你必须给我撤兵。所以法国国王也吃了一个哑巴亏,只好撤兵。

那那边约翰一世又来劲了,法国国王撤兵,那我现在反攻大陆,又开始打,后来又打失败了,等等。总而言之,这个约翰一世就这么个穷折腾,折腾到众叛亲离的地步,最后是英国的贵族宣布,很多人宣布解除对他的效忠,甚至一度占领了伦敦城,就是要跟你这个国王叫板。

这个约翰一世也没有办法,说那就这么地吧,你们说咋办?贵族说,你给我签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就是后来著名的《大宪章》。这本《金雀花王朝》书封面上的这一条,就是当年签订的《大宪章》,签订的地点是在伦敦郊区一个叫兰尼米德的草地上面。

听到这儿你可能会觉得,这么伟大的一份文件,听你罗胖子讲起来,好像也没有那么伟大嘛,你怎么这么轻描淡写吗?那这还是一个伟大的斗争的最终结局吗?《大宪章》这份文件有趣就有趣在这儿。

今天我们花了一整期节目时间,跟大家介绍1215年英国人搞出来的这份《大宪章》。这份文件在人类历史上的地位非常之高,它被认为是现代政治文明,也就是宪政文明的思想源头。

我在上中学的时候得知一个知识,说全世界主要大国当中,只有英国没有成文宪法。英国虽然有宪法,但是它是一个文件体系,包括今天我们讲的《大宪章》,还有什么1689年搞出来的《权利法案》,还有一大堆其他的文件。

当时我们就觉得,这英国人也太古怪了,搞宪政嘛,你就写个宪法呗。直到今天,我们听了这期节目之后,我们才知道,英国人是搞宪政的源头,因为他第一个搞,所以就搞得不是那么正式。

那世界上第一个搞成文宪法的是美国人,其他国家写宪法,都是跟美国人学的。而美国人跟谁学的呢?就是跟这个在宪法上搞得不是那么很正式的英国人学的。

所以美国人特别重视《大宪章》,有学术界的人讲,说美国宪法只有两份文件作为它的思想源头。一份就是我们今天谈的《大宪章》,还有一份是英国哲学家洛克写的《政府论》。不管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总而言之,现在在伦敦郊区,就是我们刚才讲的签订1215年《大宪章》的那个草地,叫兰尼米德草地,现在搞了一个纪念碑。那个纪念碑谁出钱建的?美国人出钱建的,所以美国人对这份文件比英国人还要重视。

那说一个题外话,啥叫宪法?我们上中学的时候,这句话都背得很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在一般人的观念当中,宪法就是法律体系当中的老大,最重要的一部法律。

这个理解也对,但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到位。换句话讲,宪法跟其他所有的法律有一点根本的不同,其他的法律是约束我们每一个人的,谁借谁的钱该还——民法;谁犯了罪判多少年刑——刑法;刑事和民事的法律应该按什么程序走——程序法,等等。

但这些是约束普通人的,而宪法约束的是谁啊?它的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政府。我们普通老百姓甭管行为是什么样,是吸毒还是嫖娼,他都不会违宪,只有政府行为是可以违宪的。

所以宪法的本质是人类终于打造出一个笼子,把权力给管束住,把它装在笼子里面。这就是宪法的独特意义,也是英国人搞当年这个《大宪章》的历史意义。

可是听我前面讲的那两Part,你可能有一个感觉,诞生一个伟大文件的那个气氛一点都没有,你罗胖子给我们讲了一堆非常狗血的故事,对吧?怎么这么一个伟大的文件,它不是一个剧烈的,又是正义和邪恶斗争的一个结果,然后文件辉煌地出现,整个故事落幕,好像讲的不是这么回事。

对,《大宪章》真正有趣的地方就在这儿。我们再回头来看一眼这个《大宪章》,其实大家到百度上一搜索《大宪章》,你就能看到那个《大宪章》,一共六十三条。你看完之后,你会大失所望,你觉得这是一份辉煌的文件,不是。

因为1215年的时候,那帮贵族都不识字,国王甚至也不怎么识字,谁识字啊?僧侣识字。所以就是,你都能看到那个文件,六十三条,就是一帮贵族围着一个会写字的僧侣,在旁边你一言我一语,再加一条这个,再加一条那个,这寡妇要再嫁应该交给国王多少钱,一个伯爵继承应该交多少英镑,一个武士继承应该交多少便士等等,就是想一出是一出。

整个六十三条里面,甚至你看完了之后,捋不出一个逻辑线条,是一地鸡毛的一份文件。所以你看完之后你觉得,实在不像一个辉煌的文件。

第二条,就是整个我们刚才描述那个斗争的双方,现在拍很多电影、写小说,总会把它描述成正义和邪恶的斗争。可是哪里是这么回事呢?横征暴敛的约翰一世,他欺负的不是我们今天讲的小老百姓,就是当时的有钱人,也是一帮当权派,是那些贵族。这帮贵族又是什么好东西呢?

给大家随便举一些例子,贵族不是造反吗?不是把伦敦城给占了吗?所以约翰国王在外面打仗,欺负一些没有躲进伦敦的贵族,这里面的贵族是不去出去援救的。刚才我们给大家推荐那部好莱坞电影叫《铁甲衣》,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双方都是王八蛋。

而且这帮躲在伦敦城里的反抗的贵族,他甚至里通外国,跟法国国王菲利普二世眉来眼去,你是不是来进攻一下我们,帮我们把约翰国王打掉。所以这谈不上什么正义和邪恶的斗争。

那第三点呢,就是这份文件它在1215年签了之后,有用吗?告诉你,没有用。这后面的故事就更加狗血,签订完之后,本来应该大家都消停了吧,约翰接着当国王,然后贵族抱着这份文件,反正你也不能随便收我们的税,欺负我们了。

可是有一个人不干,谁呀?就是我们刚才讲的那个宝贝教皇英诺森三世。英诺森三世说,这英国现在是我的领土啊,你们不是以下犯上吗?胡搞,搞什么《大宪章》,作废。

教皇这句话说的还是有点管用的,但贵族不干,还在伦敦城里,怎么能作废?教皇说,禁教令,伦敦禁教,又是这一招使出来。所以事实上,《大宪章》签订之后墨迹未干,就立即被废除掉了,这约翰又来劲了,又开始打。

当然到最后,你说《大宪章》是怎么确立下来的呢?我告诉你,根本就没有确立,因为约翰一世最后不是被贵族斗争死了,而是他有一次在行军打仗的路上,跑到一个修道院里去,然后就吃了点水果。那个水果不知道怎么,是不卫生还是怎么,他就拉痢疾,然后发烧,最后连马也骑不了,就死了。是这么死的,这个胜利是这么获得的。

当然他临死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小儿子,就是后来的亨利三世,这个时候只有九岁,叫到自己的床前,说儿啊,这个江山就交给你了。你看,这孤儿寡母怎么能够带动这么大一个国家?当然,他最后还找了一个叫顾命的老臣,按照我们中国的观念,叫马歇尔。

这个人是一个老好人,也是一个道德非常崇高的人,全英国的贵族也非常佩服他。所以就是这个年老的马歇尔,顾命老臣,加上一个九岁的亨利三世,接了这个约翰一世的班。

那既然叫主少国疑嘛,对吧?那这一对老小他肯定不敢再对贵族横征暴敛。而那些贵族呢,一看也没啥可闹的了,你看上来这国王,小孩也不懂事,也不会再欺负我们,那就散了吧。所以这场过程它不是以正义和邪恶的斗争获得一个明确的结果而结束的,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了。

当然,亨利三世在当政之后,反复地宣称《大宪章》我是认的,你们踏踏实实的,不要闹,因为他是一个弱势的国王嘛。甚至在后来的几百年,大概四五百年,尤其是十五、十六世纪,这份《大宪章》压根就被人忘掉了,在历史当中好像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一直到了十七世纪,也是我们在中学历史课本上学的,到英国大革命的时候,这份文件再被反复地提出来。所以你看,这份文件虽然签了,但是跟没签一样。而且当时欧洲历史上,签类似文件的国王是很多的,动不动被贵族欺负了,签个文件,怎么保障你的权益。

其实你说我们中国历史上就没有类似于《大宪章》的文件?有啊。在先秦的时候就有一种东西,一直到明清的时代都有,叫丹书铁券。你要读过《水浒传》都知道,柴进柴大官人,因为原来他们家不是把江山让给赵匡胤的吗?那后来的宋朝就给他们家发了丹书铁券,啥意思?就是你们犯再大的事我也不杀你。

可是有用吗?跟欧洲历史上的那些签订的契约一样,没有用的,说赖账就赖账啊。历史上发丹书铁券最多的皇帝是谁啊?明太祖朱元璋啊。可是大家有点历史常识都知道,朱元璋是以诛杀功臣下手最黑最狠来著称的一个皇帝,丹书铁券也没有用,王权和贵族之间的这样的协议,随时会被撕得粉碎。

你看,这就有意思了吧?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一份文件,它不仅没有一个辉煌的开头,反而是诞生于一堆狗血的故事。那你可能会问,这份文件的历史地位是怎么确立下来的呀?

你看亨利三世他在,

这么重要的一份文件它不仅没有一个辉煌的开头,反而是诞生于一堆狗血的故事。那你可能就会问,它的历史地位是怎么奠定下来的呀?回答只有一个词,时间,对,时间的力量。

亨利三世时期反复确认《大宪章》的有效性,后来陆陆续续又有一些英国国王说,对这份文件我们认。虽然十五、十六世纪,大家把这份文件渐渐地都淡忘了,但是到了十七世纪的时候,又有一批法学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我们以前节目讲过的那个科克大法官,他们那一代人根据自己的现实需求,然后越过几百年的时光,跑到故纸堆当中,又把《大宪章》给翻出来,从字里行间找出一些字句,你看当年是这么签的,然后根据当时的需要对它进行重新解释,甚至是歪曲地解释。

这跟我们中国的儒家文献是一样的,在先秦时候,孔子说那些话、写那些字的意思,和后来我们根据当时的历史需要,逐渐对先秦的儒家文献重新进行的解释,其实不是一回事。历史学界不是有一句著名的话吗?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每一代人都根据自己的现实需求,把以前的东西再重新解释一番。

对,《大宪章》的历史地位是在历史长河当中逐渐被确定下来的,每一代人都在里面加进了自己的私货和全新的东西。

这问题就来了,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讲《大宪章》?不是给大家普及一个宪法学的知识,而是想强调,在人类政治文明当中的一种力量,这个力量就是时间的力量。

《大宪章》签订于1215年,可是英国人啥时候才算建成一个宪政国家?一直要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之后,也就是1689年的《权利法案》诞生,英国才算是一个宪政国家。在这个漫长的过程当中,可是有四五百年,一直到今天,今年是2015年,距离《大宪章》签订整整八百年,这是一个多么漫长的时光。你作为任何一代的英国人,穷其一生他都感受不了什么天翻地覆的变化,没有。所有的进程都是水滴石穿的,都是不紧不慢的。

《大宪章》刚开始被历代国王反复确认,随着确认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就形成了一个坚定的,有巨大时间存量的一个传统,它就变得越来越难以被挑战,它就越来越有合法性。所以宪政民主在英国是慢慢地长出来的,因为英国人在这条道路上的探索前无古人,所以它就可以慢,这是原发现代性国家的一个优势。

可是后来的很多后发现代性国家呢?包括法国,包括德国,包括俄国,也包括我们中国,因为前面有比我们更先进的东西,所以我们难免就起来一个念头,就是我得赶美超英,我得追上前人,我得弯道超车,所以就着急,就难免要有一个快字。一快,你就丧失了最宝贵的一个资源,就是我们讲的时间的力量。

有的时候反而是欲速而不达,所以在很多后发现代性国家的观念当中有这么一个假设,就是这个国家想要变好,就是得让那些改革派、激进派得势,而把那些顽固派、保守派给干掉。可是真实的情况是这样吗?至少在英国历史的观察上,我们发现英国人他就是一个性格很保守的民族,他们搞任何一点点改革,都要到历史的故纸堆当中找到依据,他们才肯往前走一点。

可是英国人偏偏在他们探索的各个方向上,往往走在世界的前列,那请问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其实顽固派和保守派的祸害作用,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大,他们往往是社会的一个稳定器。当环境变化了,保守派、顽固派坚守自己的传统,拽住这个社会,不让它像脱缰野马一样的往前奔。

但是你以为保守派、顽固派不会改变吗?只要这个社会是开放的,各种各样的因素自然会推动他们向前走。就像我们中国的慈禧老佛爷,虽然她是一个最著名的顽固派和保守派吧,但是晚清的那些改革不就在她手里完成的吗?她也会向前走。

哪一个国家真正的祸害是什么?两样东西,第一个是封闭,第二个是折腾。就拿我们中国来说吧,很多评论家都在讲,这个民族保守、落后、传统,他们安土重迁,重农抑商,所以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搞市场经济,这个民族性不好。

但其实过去三十多年发生了什么?几亿农民离开乡土走进城市,几亿人离开家乡,北上南下前去打工,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国。这是怎么发生的?难道真有什么伟大的蓝图,一揽子的改革计划,把这个国家一下子颠倒过来吗?没有啊。

小平先生说得好啊,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心里虽然没有数,但是一点一点地往前蹭。只要这个国家保持一个和平的态势,给一个开放的格局,那种零零星星的社会力量它自然就会起作用,原来那些保守的、传统的因素,它渐渐地就会被推着往前走。

 其实时间不需要太长,真的只有一代人的时间,三十多年,这个国家的面貌整体就变了。这样的方式,它真的是慢吗?错,英国人的历史在告诉我们,今天我们讲的《大宪章》的故事在告诉我们,这才是真正的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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