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是《邵恒头条》。我是李翔,这是我给邵恒代班的第10天。
今天的主题是弱者的出头之道。格拉德威尔的第三本书名字叫《逆转》,如果从英文名直接翻译,叫《大卫与歌利亚》。这是两个人物的名字,来自《圣经》里记载的一个非常经典的以弱胜强的故事,讲的是牧羊人小孩大卫,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打败了巨人歌利亚。
以弱胜强的故事很容易流传。这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样的故事很少,很反常,所以才容易流传。而且没有人愿意听一个以强胜弱的故事,大家会认为这是应该的,甚至不排除有恃强凌弱的嫌疑。
但是我在《逆转》这本书里看到一组数据,让我还挺惊讶的。政治学者托夫特(Ivan Arreguin-Toft)统计了过去两百年之间的战争,而且是强国和弱国之间的那种。弱国和强国的实力差距有多大呢?参战一方的人口至少是另一方的10倍以上。这么大的差距,你猜弱国赢的比例是多少?答案是28.5%,接近三分之一。
如果你觉得这个比例并不高的话,下面补充来了。28.5%这个比例,是强国与弱国采用正面直接打、硬碰硬的情况下,弱国获胜的概率。如果弱国采用了其他的方式,比如说选择打游击战,这时候弱国的取胜概率是多少呢?答案是,63.6%!快到三分之二了。
不知道这个概率是不是出乎你的意料。那么问题来了,以弱胜强这个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呢?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咱们还是从书里的例子说起。书中提到了阿拉伯的劳伦斯的故事。简单说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属于同盟国的奥斯曼土耳其军队侵略了阿拉伯地区。阿拉伯地区当时处于各个部落散落的状态。英国希望把奥斯曼土耳其的军队牵制在这个地区,但是又担心各个部落没有能力抵抗奥斯曼土耳其军队,就派了一个叫劳伦斯的年轻人,来帮助阿拉伯人。这个故事非常经典,你要有兴趣可以在得到电子书或《每天听本书》里搜《阿拉伯的劳伦斯》了解下。
阿拉伯军队,当时被一个英国指挥官形容为“一群连枪都没有开过的乌合之众”。奥斯曼土耳其虽然现在看是一个落后的帝国,但相比之下,肯定算得上是训练有素,否则协约国也不会希望把他们牵制住。但结果是劳伦斯大获全胜。
劳伦斯在当时指挥的最成功的一个战役,是突袭一个港口城市,叫做亚喀巴。亚喀巴在历史上就是一个重要的战略要地,到今天还是约旦的重要港口。这个城市的一侧是沙漠无人区,另一侧是大海。沙漠无人区太过危险,所以奥斯曼土耳其军队认为,不会有人蠢到从那里发起攻击,相比之下,阿拉伯军队借助英国的舰队,从海上发起攻击要更容易。
但是劳伦斯就硬生生带着阿拉伯军队,徒步了接近1000公里,几乎相当于从北京走到上海,穿越沙漠,奇袭亚喀巴。这次袭击来得实在太疯狂了,1200多奥斯曼土耳其士兵败给了几百个阿拉伯士兵。
为什么劳伦斯赢了?阿拉伯士兵确实装备不行,也没什么组织性纪律性,但是他们熟悉当地的地形,灵活机动。奥斯曼土耳其士兵装备精良,人数也占优势,但是这让他们没有办法离开补给充分的城市。
这是格拉德威尔想要说明的第一点:优势和劣势是可以互相转换的。优势会带来劣势,装备精良人数众多会导致你不够灵活,只能被迫防守。散兵游勇却可以长途奔波完成突袭。
利用好自己的优势就够了吗?再来看第二个例子。这个例子是格拉德威尔另一本书《眨眼之间》中写的,讲的是2000年时,美军联合部队司令部发起的一个军事演习。演习里面,蓝军代表美国军队和同盟军;红军代表中东地区的地方武装。
这次演习的理论基础很高大上。美国国防部在海湾战争之后,认为传统的战争,也就是两支军队在战场上正面作战的方式,已经过时了。美军实在太强大了,谁会蠢到跟美军正面硬钢。未来如果还有跟美军的战争,肯定不会是单纯的军事较量,而会是一个包含了军事系统和经济文化系统在内的系统战,必须要考虑政治、军事、经济、社会、基础设施和信息工具等多个维度。
因此,蓝军不仅配备了高科技武装力量比如航空母舰和战斗机,也有卫星、传感器和超级电脑这样的信息科技,能轻易摧毁红军的通信能力,也能通过精确分析去预测红军的下一步动向。简单说就是蓝军希望能够通过多个维度的数据,把敌人完全变成透明状态。
军事演习当天,蓝军在红军基地的近海停了一艘航空母舰,摧毁了红军的微波塔,切断了红军的光纤通信线路。这样做的目的是,逼迫红军只能依靠卫星通讯,这样就可以监听红军的通信内容。蓝军认为这下子,红军要么投降,要么只能挨打。
但是结果呢?红军知道靠卫星和手机通讯,会被监听,于是派人骑摩托车传递信息。红军的飞机起飞不能借助微波塔通信,那就像二战时那样,通过灯光发讯号。这还不算,红军向海湾里派遣了一队小型战舰,跟踪蓝军舰队,然后向蓝军发射巡航导弹密集攻击,击沉了16艘蓝军战舰。
高科技装备的蓝军一败涂地。
那为什么结果会这样呢?你可以说是红军反应机智,打了蓝军一个措手不及。但更重要的是,作为弱者的红军没有在强者制定的框架下行动,而是自己另起炉灶,按照自己制定的新规则来行动。
战争演习离我们普通人还是有点远。我再给你举个例子,关于篮球的。
有一个从来没有打过篮球的硅谷企业家拉纳迪夫,决定担任女儿所在的篮球队的教练。教练从来没打过篮球,你想这篮球队水平得多差啊。
确实,这个篮球队的女孩子,爸妈都是科技企业家或者工程师,她们自己的人生理想也很少会是运动员。她们个子不高,投篮一般,也不擅长运球。理论上说,这群孩子绝对没有可能赢过那些从小就打篮球的同龄人。但是这个球队却成了全美国青少年联赛的冠军。为什么?
拉纳迪夫没有打过篮球,他17岁的时候从印度来美国才第一次看篮球比赛。看的时候他就很迷惑。篮球比赛里典型的一个攻守回合是这样的:A队得分后迅速退回自己的半场,B队发球,运球进入到A队半场,A队球员就在那里防守。从他这个外行的角度看:“篮球运动领域存在一个关于篮球比赛应该怎么打的阴谋”。因为这么打,明显弱队只能输掉比赛。
那么问题来了:弱队为什么要这么打?弱队难道就不能从发球那一刻就开始防守吗?
其实也不是没有这种情况。在篮球比赛里这叫“全场紧逼”,防守球员会全场拼命防,但是这种情况一般只会在最后决胜关头才用。
拉纳迪夫把全场紧逼防守用在了整场比赛中。篮球比赛要求进攻一方5秒钟要发出球,8秒钟要把球运出自己的半场,在全场紧逼防守下,就会让进攻一方很容易出错,导致球被偷走。在这种打法下,不擅长远投、身高不够等等缺点都被隐藏了,你需要的是全场奔跑,压迫对方让对方出现失误,断球后自己快攻上篮。
总之,不要按照强者的比赛节奏和比赛规则去打比赛,而是用一种能掩盖自己弱点的方法来打比赛。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简单总结一下,弱者战胜强者的概率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高。怎么才能提高这种概率呢?当然首先你要找到强者的弱点,也找到自己隐藏的优势,人绝不可能完全没有弱点,也不可能完全一无是处;其次,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打一场完全不同的比赛,你要忘掉大家公认的打法,因为这套打法,一定是最适合强者的打法。无论是面对面的两军对垒,还是篮球比赛中的阵地攻防。
规则是强者制定的,你要想赢,就得换一套规则。
不过,也不能简单认为,想要以弱胜强,只要弱者不按照套路出牌就行。就拿篮球比赛来说,为什么全场紧逼的打法用得那么少?
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么打比赛实在是太累了。你的球员必须要满场飞奔,必须要体力过人。这就要求在平时训练里足够努力。我给你举个例子,波士顿大学的篮球队,在1978年的时候就靠全场紧逼战术拿下过联赛冠军。
他们训练时候的艰苦程度,难以想象。每天两个小时的训练时间中,球员只能下场休息不到三分钟。而且他们还有个规定,每当教练想让球员停下来,纠正他们动作的时候,整个过程不能超过7秒。目的就是为了让球员的心率保持在一个较快的水平,从而提升他们的体力。
你看,弱者的打法,其实也是一项艰苦的打法。如果没有足够想赢,很少有人会选择这样的打法。跋涉1000多公里穿越沙漠不好玩,骑摩托车传递信号不好玩,全场紧逼防守也不好玩。最终还得看你想要什么。
如果你知道有别的以弱胜强的故事,欢迎留言,和大家分享。
以上就是今天《邵恒头条》的全部内容,我是李翔,我们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