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阿里巴巴如何做娱乐文化

在国外,亚马逊和苹果这样的公司纷纷进入影视娱乐领域,在国内,大互联网公司如阿里和腾讯也不例外。阿里巴巴把旗下已经有的内容相关的公司打包,成立了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简称阿里大文娱,其中包括阿里影业、优酷、淘票票以及最近收购的大麦网等。阿里大文娱的董事长是俞永福。俞永福并不是内容行业出身,一直是做互联网的,阿里巴巴本身也没有内容基因。因此,阿里巴巴做文化娱乐内容,就必然面对着被视为外行的质疑。俞永福在最近接受了包括新媒体如三声、娱乐资本论等的采访。他在采访中倒是很坦诚地把自己定位为“外行人”,“没必要不懂装懂,文娱集团的定位也并不是说要懂内容制作的所有细节,做文娱产业新基础设施,服务好合作伙伴就好了。”

阿里巴巴做文娱,强调的是做连接和做基础设施。在俞永福看来,全世界科技和文化娱乐原本是两个老死不相往来的产业,但今天正在被科技和数据技术连接,“大家都在找最终的平衡科技和文娱的方式,要利用科技的能力去连接传统的内容产业。”

其次是强调做基础设施,比如,阿里影业的定位是,“依托于科技和互联网的新基础设施。”阿里影业之前有部分电影院业务,现在也退出来了。因为俞永福认为像电影院这样的传统基础设施对行业没有提供新的价值。像淘票票这样能够帮助内容制作方直接找到用户的,才是新基础设施。

俞永福用3个C来解释阿里大文娱的具体策略,也就是如何把阿里巴巴的优势业务电商和文化娱乐业务连接起来。

第一个C是消费者,Consumer,阿里的电商业务有5亿活跃用户,文娱也有5亿活跃用户。两个5亿用户的交叉部分,意味着这些用户同时是电商和娱乐的用户;而没有交叉的部分,对另一侧而言都是新用户的来源;

第二个C是商业化,Commerce,中国电影票房收入占电影总收入的90%,美国只占40%左右,这意味着电影产业在商业模式上仍有很大的空间;

第三个C是内容,Content,电商卖的是实物内容,娱乐文化是虚拟内容,实物内容和虚拟内容如何更好结合,也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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