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单车是社会企业吗

《公益时报》的微信公众号发表了经济学家许小年关于社会企业的一篇演讲整理文字。许小年同时还是公益机构阿拉善SEE基金会的理事长,因此也参与到了公益事业中。

许小年说,讨论社会企业,要先定义清楚什么是社会企业。他对社会企业的定义是:“市场化经营但不以盈利为终极目标的企业。不以盈利为终极目标并不意味着社会企业不追求盈利,只是利润并非它的终极目标,而只是中间目标。利润是为公益终极目标服务的手段。社会企业所产生的利润全部返回捐赠人所指定的公益事业,换句话说,社会企业从不分红。”

然后, 要区分公益事业和公共品包括公共服务的供应。比如,摩拜单车具有公共交通的性质,提供了公共品供应,但是,摩拜单车有着明确的商业目标,并不能算社会企业,做的也不是公益事业。再比如,像新东方这样的教育公司,提供的教育服务具有公共品的性质,但新东方也是公司,而不是社会企业。它们都属于“公共品的商业化经营,和公益是本质不同的概念”。

社会企业的操作是市场化的,也应该追求利润,但是社会企业获得的利润,不会给股东和投资人分红。许小年举了哈佛大学基金会的例子。哈佛大学基金会的资金来自校友的捐助,现在的规模超过300亿美元。基金管理团队拿着跟华尔街不相上下的薪酬,但在扣除运营成本后,基金投资的收益全部用于教育、奖学金、研究经费等上面,校友并不会拿到一分钱分红。对比之下,“哈佛大学基金会是公益,它的利润全部用于教育;新东方则是商业,通过提供教育获取利润。两者的区别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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