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瘾模型和设计伦理

硅谷著名投资人马克·安德森曾经说过,作为一个用户,生活在这个时代是非常幸福的。互联网让用户可以免费或更低成本地享受到很多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都是此前哪怕是巨富也很难享受到的。比如,现在一个普通的用户,想要出门时可以用优步和滴滴这样的约车软件约到各种车型的车;可以通过订餐服务享受到送上门的各种餐饮;在互联网上有听不完的音乐和看不完的视频、文字,而且。不是免费就是价格极低。

但是,成瘾性产品的出现,也提醒我们,作为这个时代的用户,也存在一个不利的方面。那就是,我们作为用户势单力薄,而那些设计产品和服务的人,却有一个聚集了众多聪明人的团队,利用技术、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各种研究成果,想要让你沉迷在某些产品中,对它们形成使用依赖。

这时候,站在产品开发者的角度,上瘾模型和开发用户依赖性产品,会面对一个跟商业无关,但却至关重要的问题:培养出用户对产品的习惯和依赖,从中获取商业利益,是否道德?

在《上瘾》这本书里,作者的观点是,开发成瘾性产品的公司和产品设计者,可以根据对两个问题的回答,被划分成不同类型。这两个问题是:第一,你自己会使用这个产品吗?第二,你的产品会帮助用户大大提高其生活质量吗?

第一种类型的公司,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那么,这个产品的开发者是一个良好习惯的推广者。你开发的产品对用户的生活有正向的好处,而且你自己也使用自己的产品。这种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有任何的道德负罪感。

第二种类型的公司,产品开发者认为自己开发产品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用户的生活质量。但是,他自己事实上却不用自己开发和设计的产品。这样的公司被称为“兜售者”。你是在推销自己认为很好、但自己却不会使用的产品。

第三种类型的公司,产品开发者会使用自己的产品,但是,却没有办法问心无愧地说,自己的产品能够提高用户的生活质量,更多的价值是在为用户提供娱乐消遣和打发时间。那么,这类公司是娱乐用户者。

第四种类型的公司最为糟糕,产品开发者自己并不会使用自己的产品,也不能问心无愧地说,自己的产品能够提高用户的生活质量。这种产品的开发者需要承受的道德负担最多。这种公司只是在利用人性的弱点为自己赚取金钱。

美国重要的设计理论家维克多·帕帕奈克(Victor Papanek,1927-1998)曾经提出过一个概念叫“设计伦理”。他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版的一本书《为真实世界的设计》中首次提出这个概念。帕帕奈克是一个知名的设计师,也是大学教授。设计伦理是指,设计必须要同时考虑人、环境和资源,要着眼于长远,鼓励人性中善良和美好的一面。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人。

“设计伦理”的概念也被引入到了互联网产品的设计中。特里斯坦·哈里斯(Tristan Harris)曾经做过谷歌的设计伦理学家。他曾在接受《大西洋月刊》采访时说过:“使用数码产品时你有责任克制自己,但你没意识到在屏幕的另一端有上千人,他们的任务就是击垮你的自制力。” 哈里斯的观点是,好的技术应该帮助人们设定边界,帮助人们有效利用时间,而不是让人无限制地沉浸在技术产品中,一旦停止就会焦虑。

哈里斯一直鼓励像苹果这样的智能手机制造商,通过某种设计来限制用户对智能手机的过度使用。在他的逻辑里,手机里应用程序的设计者,其实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用户更频繁的使用,而且使用时间越长越好;但是硬件生产商并不需要依靠鼓励用户把更多时间用在手机上而获利。所以,手机厂商更能接受防止人沉迷的设计伦理。

对于产品和服务的设计者,有设计伦理的拷问;对于身为用户的每个人,我们也要提醒自己,的确有产品设计者在千方百计地想要让我们对产品形成依赖。这时候,我们要自觉地去分辨利弊,知道在某些时候要让自己避免陷入对某样产品的依赖。

硅谷著名孵化器YC的创始人保罗·格雷厄姆就说过:“我们尚未来得及发明抵御上瘾性新事物的社会抗体”。在这种情况下,用户自己也有抵御上瘾的责任,“除非我们想成为新上瘾性产品牢笼里的金丝雀,以自身惨痛经历为未来的人们提供经验教训,否则我们必须搞清楚自己要避免什么,以及如何避免。”

以上就是对成瘾性产品设计中的设计伦理的讨论,希望对你认识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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