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期丨你怎么知道他该死

首播于2013年10月18日

正义、程序、理性,我们依赖的这些其实都不太可靠。

李源

《1877帝国司法的回光返照》陆永棣
《冤案何以发生?》[美] 吉姆-佩特罗/[美]南希-佩特罗
《死刑论辩》[美] 欧内斯特-范-登-哈格/[美]约翰-P-康拉德 

死磕自个儿,愉悦大家,欢迎各位光临我们《罗辑思维》。

今天我们就从一桩冤案说起,话说大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秋十月,在杭州城的近郊有一个余杭县,余杭县的街头有一个卖豆腐的小贩,姓葛,叫葛品连。我们正经说话,有一天这个卖豆腐的小贩在街头吃了点东西,突然觉得不舒服,回家就躺下了,跟媳妇说,我不舒服,能不能搞点补药来,人参什么的我吃吃。你看那时候小贩生活水平多高,没有城管追打,所以生活水平高嘛。结果媳妇把人参买回来炖完汤,一口参汤喝下去,坏事了。总而言之,折腾了几个时辰之后,这个人死了。

他老母亲跑来一看儿子死了,先是哭天抹泪、呼天抢地,然后偷眼一观瞧,儿媳妇在这儿呢。这儿媳妇长得漂亮是漂亮,但是估计第一跟老太太平时关系也不好;第二,好像在街坊当中名声也不好。老太太一想,这不就潘金莲吗?死的不就是武大郎吗?对吧,《水浒传》在晚清的时候已经深入人心了,这个情节大家都知道了,太符合那个故事了。老太太心里一下子就把这个情节对上了,于是迈着小脚三步两步跑到县衙门告状鸣冤。

要知道这种案子在当时的社会当中,这是重大案件,除了因为它是命案之外,还是人伦惨变。什么老婆把丈夫杀了,儿子把父亲杀了,人伦惨变,在明清那样的礼法社会里,这样的案子往往朝廷不仅要惩罚当事人,对整个地方都要惩罚的。我听说,当时会停这个地方的科举几年,甚至最严重的会把县城的城楼削掉几尺。所以县大老爷姓刘,叫刘锡彤,那是不敢怠慢,带上三班衙役、仵作,立即共奔案发现场。一看尸身,一验,果然有中毒的迹象。

再然后就是小白菜了,如果按照《水浒传》上的情节,这一定还有个西门大官人,是谁呢?找街坊打听,这个小白菜名声怎么样?有没有奸夫?街坊说,好像有一个。结果就牵连出了这个案子的主角,这个人叫杨乃武。

没错,我今天要讲的就是晚清四大奇案之首,杨乃武、小白菜案。你可能听说过这个案子的名字,可能细节不是很清楚,至于罗胖为什么今天要讲它,你就更不清楚了,所以耐着性子听我讲。

好了,摆在刘大老爷面前就是这么一个情况。那杨乃武人家是一个举人,举人见大老爷那是不跪的,口称“老父母”而不跪。所以他只好欺负这小白菜,把小白菜弄到县衙里一顿打,打完了小白菜,熬刑不过就招了,对呀,是奸夫给我的砒霜,然后我下了药,把丈夫毒死了。

好了,县大老爷大获全胜,行文往上司那儿革了杨乃武的举人身份,这时候你就是平民老百姓了,可以按倒打板子的,然后把一干人犯加上这个验尸报告就递到了杭州知府。杭州知府姓陈,叫陈鲁,陈鲁也是读过《水浒传》的,一看就这么个情况。现在你看,人证,街坊四邻的说法,在吧?物证虽然没有,那慢慢找呗。后来找到一个药铺掌柜姓钱,叫钱掌柜,承认我卖给他的砒霜,物证也有了。然后这个验尸报告也在这儿,剩下的不就是你杨乃武的口供吗?打呗,反正你举人身份革完了。一打,杨乃武也招了,说对,我勾搭成奸,因奸生恨,当时有句话叫“十条人命九条奸”,因奸生恨,所以我路上到钱掌柜铺子里买了砒霜,交给小白菜下毒,就这么个故事。

我们之所以今天要讲这个案子,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一桩冤案,而且是一个后来被翻过来的冤案。但是我的讲述到这儿为止,你说这是冤案吗?你如果是知府,你怎么判?一打就招了,人证、物证、口供全在,这能叫冤案吗?而且这个案子之所以我今天拿出来讲,是因为它比较典型,它不是我们想象的古代的冤案。我们想象的,过去官场黑暗,各种行贿受贿,这个案子一点儿都没有。你想,他后来在所有的案卷里,没有任何人讲过,有什么钱财的沟通这个问题,没有。而且这个县大老爷姓刘,叫刘锡彤,我们得介绍几句,是天津人,而且跟当时的中枢掌权的军机大臣宝鋆是进士的同年。要知道,在清代的官场当中,进士是非常厉害的,如果你考中进士,你有两个选择。第一,你进翰林院,然后以后从编修,直接当京官,那是另外一条路;还有一条路,就是直接选当县令去。进士当县令厉害,那号称叫“老虎班”,就是直接分发到省,不管有缺没缺,只要是“老虎班”的进士下来当县令,遇缺即补,非常厉害。

可是刘锡同呢,这个人命不好,到五十多岁才当上一个县令。然后毫不容易当上之后呢,家里老人死了,按当时的制度叫丁忧,回家守孝。守孝之后,1872年才回任县令,到余杭来当县令,第二年就犯了这个事,当时他已经70岁了。你想,对一个70岁的人,一生官场都不得志,虽然是进士身份,这个时候他能想的是什么呢?第一,平平安安把这个任期做完;第二,做好了还能升点官。但是你想,一个七十老翁何所求啊?所以升官的愿望并不大,所以他并不是想惹事。对于刘锡同来说这个事就这么简单,就是发生了这个案子,我只是秉公办了这个事而已。所以这里面并不像我们通常讲的古代的冤案,是官场黑暗,没有。

第二,他也不是什么统治阶级欺负劳动人民。要知道,杨乃武他本身就是统治阶级。什么叫举人?举人按当时的说法,我觉得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协委员吧,是有身份证的人,对吧?所以不存在有人欺负他的问题。在整个案子当中也没有仇家的陷害,所以它是一个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走到最后,得出来的结论,就是这样一个结论,因奸杀人。

你说不对啊,还有刑讯呢。可是要知道,到清代的时候,中国的司法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了,刑讯是有很多细则的。比如说夹棍,多粗、多长,只能夹多久,这是有非常详细的,在大清的刑律里面是有规定,而且还有相应的惩罚连带措施。比方说,你一个官员要刑讯一个犯人,OK,你在这个公文里就要写清楚,得到这个口供夹了几次,如果用夹棍的话。那以后如果证明这个口供不实,而这个口供是你刑讯得来的,对不起,你得承担责任,以滥用私刑问罪。如果你刑讯当中把这个人弄伤弄残可能还好一点,但如果你把人弄死了,对不起,连带责任,直接县大老爷带上镣铐充军。所以这个事情在清代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所以对于杨乃武、小白菜,虽然这个案子当中都有刑讯的问题,但是肯定不是太过分的刑讯。因为后来翻案的时候,没有拿这事出来说。

那么事是不是到这儿就完了呢?不,清代的司法其实有完整的救济制度。你这个案子,好了,锻炼成狱之后,那就得呈报中央啊。当时的杨乃武、小白菜案送到中央之后,中央一看说有疑点,很多东西没说清楚,驳回重查,甚至在省里也驳回重查过。可是查完之后,当地官员说没问题啊,然后又是重申,审完了之后又上报。好了,上报之后,最后还是这个结果,所以上诉手段也用完了。可是清代司法高明,高明在这儿,还有一个制度,除了上诉之外,京控制度,跟今天的上访有点像。总而言之,当时北京的步军统领衙门或者是都察院,都可以接受老百姓上方的状子。

那这个杨乃武的媳妇,这也是一个女中豪杰,后来为这个事上访,最后累死了。这个女人带着状子到北京告,到步军统领衙门。总而言之,告来告去,最后又驳回到地方重审重查,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仍然是维持原判。要知道,这是在最后一次审讯当中没有用刑,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皇上、太后都知道这件事,当时因为已经牵动了中央很多人了。

所以最后用的什么办法呢?跟今天有点像,叫熬审,你别睡觉,我们大老爷陪着你,不招,不招咱就熬,因为不能刑讯了嘛。最后得出来的结论,虽然杨乃武和小白菜反复翻供,但是在最后的熬审当中,仍然按原供招了。所以你看,一个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能够给这个案子所有的救济手段都已经用完了,但是得出来的仍然是这个结论。

所以,1873年十月份发生了这件事情。转过年,1874年十月份,这个案子就这样成了一桩铁案,杨乃武、小白菜似乎是死定了。

杨乃武、小白菜案,从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一直折腾到光绪三年,你看,皇上都换了,1877年的二月,最后才定案。大家都知道,这 最后翻案了,是个冤案。可怎么翻得案呢?两宫皇太后直接出手,你们所有地方官员各个层级我一概不信。这样,把所有的人证、物证,包括葛品连的尸身,都给我运到京师来,由刑部的满汉两尚书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朝阳门外的海会寺当中开关验尸,重新定案,最后才把这个案子给翻了。

那你听到这儿,你会觉得这是个什么故事呢?这是个青天大老爷的故事,公道自在人心,天理自会昭昭,还是两宫皇太后圣明?告诉你,都不是。我看完这本书,就是写这个杨乃武、小白菜案的书之后,我发现这压根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就像不凑齐七颗龙珠,你就不能召唤圣兽是一个道理。杨乃武案的翻案,是一个极端幸运的小概率事件。

首先我们看,他这个人际关系太厉害了。不是说他有多厉害,而是他有一番奇遇。你想,一个地方上县城里的小小举人,能够直通两宫皇太后,在当时的条件下怎么可能?但是杨乃武就做到了。怎么做到的?你想,他有一个同学叫吴以同,这人没什么了不起,但他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的幕僚,这个人叫胡雪岩。大家都知道,当时中国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正好在杭州准备筹办胡庆余堂药铺。一听说幕僚有个同学受冤枉,马上要死了,富甲一方、急公好义,胡雪岩掏钱、掏银子,想办法救人。

正好他这个时候府上来了一个人,这个人叫夏同善,一个进士,从他这儿路过,正好到京里去当官。胡雪岩就给银子、说好话,重重地拜托这个夏同善,说我们浙江人不能受外地人欺负,你得把这事儿给办了。这夏同善只好又是这么一个爱揽事的人,所以到北京上下打点。当然,夏同善最硬的关系是谁?翁同龢,当时的户部尚书。户部尚书这个官并不大,但他重要在哪儿呢?翁同龢是光绪皇帝的老师,相当于是皇家请的家庭教师。所以他有的时候,比如说跟两宫皇太后汇报一下小皇帝的学业,今天写字写得不错,就能够跟两宫皇太后搭上话。这就不得了了。

所以你看,从杨乃武到吴以同,到胡雪岩,到夏同善,到翁同龢,到两宫皇太后,正好这条线穿上。所以按照现在的互联网理论,有一个叫六度分隔理论,地球上任何两个人通过六层关系,都能彼此联系。可当时没互联网,他正好这么凑巧,他连上了。所以杨乃武案直接通过一条关系线,直达深宫。所以你不妨扪心自问,如果这个冤案在当时情况下,犯在任何一个其他老百姓身上,有没有这么巧的奇遇?

第二个特别巧的事,是这个杨乃武生活的这个省份,他生对了,他生在浙江。浙江人我们知道,那考试是厉害,尤其是在明清,考进士,浙江人一堆,所以京官当中浙江人的比例很高,所以后来对杨乃武案居然发生了十八名浙江籍官员联名替他上书的事件。而且当时这个案子又特别巧,你想,这个知县刘锡同是天津人,在当时的浙江他就叫北佬,北方人。而当时的浙江巡抚叫杨昌俊,这个人是左宗棠的左膀右臂,所以他是湖南人,是湖湘系的官员。所以对于很多浙江京官来说,怎么回事啊?你北方人欺负我们啊?湖南人了不起啊,搞我们啊?给我们浙江士子身上波粪啊?那不行,所以他最后演化成了,在北京非常有势力的浙江籍官员和湖南籍官员的一个官场对决。

如果杨乃武不是生活在浙江,比如说他跟罗胖子一样生活在安徽,他死定了呀。虽然安徽这个京官也不少,但是当大官的没多少,最大的李鸿章,李鸿章当时让翁同龢压得死死的,当时也不在北京,在天津办事。所以如果是罗胖子当年犯这个事,那你就死定了。但是杨乃武命好,在浙江,这是第二个要件。

第三个要件,就得看当时的社会发展,正好1873年到1877年这个阶段,是中国近代新闻业的发端。当时离浙江很近的上海创办了一张《申报》,这张报纸在中国新闻史上那是写下过浓墨重彩一笔的,《申报》。但是刚开始你想,他不就是媒体创新,新媒体嘛,相当于今天的新浪微博,对吧?它就得闹点事,没有点事,怎么能够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呢?所以《申报》从一开始就接入了杨乃武、小白菜案。《申报》的这个主编叫蒋芷湘,这个人其实跟杨乃武是同届考举人,也是浙江人,他没考去。所以刚开始的时候,这个蒋芷湘大V,微博大V,他是反对杨乃武的,还在《申报》上写,一个举子,孔夫子的弟子怎么能这么丧尽天良呢?还说这种风凉话,甚至也走转改,到基层去探访了一下,专门到杨乃武家去采访过,然后就写报道,一直追踪这件事情。

可是你知道,新媒体这个事,有些大V他就一直要闹动静,不能说闹事,闹动静。所以当后来这个冤案渐渐地,不是冤案,就是当时这个案子要锻造成狱的时候,《申报》的风向就开始变了。就像最近中国的夏俊峰案,刚开始舆论那是同情这一家。等同情完了之后,风向又往另一边倒,说他的孩子画是假的等等。所以舆论的风向永远是哪派占了上风,就有人占在对面想闹其他的风波和动静,来压住前面这一派。所以《申报》当时在这个案件当中的风向也是这样,刚开始是指责杨乃武;随着这个案子锻造完成,反过来指责,这里面肯定有冤情等等。

要知道,当时的《申报》虽然不能直达深宫,可是它在上海办的报纸,对江浙一带所有认字的人影响都巨大。所以说这又是一场当时的新媒体用舆论倒逼官场,让官场骑虎难下,必须对这个案子要重新重视起来。所以当时的新媒体也起了作用。

可是要知道,这三个原因都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的政治形势。1873年到1877年,这正好是什么时候?大家想一想,太平天国刚打完。太平天国一打完之后,对于整个的朝局来说,放出 一个魔鬼,这是历代统治者最害怕的一件事情,就是地方势力开始坐大,尤其这个湖南人。曾国藩比较识趣,一看风向不对,自我削权等等,所以就躲过一劫。

可是另外一位大佬左宗棠,那是有学问的人,而且是有军功的人,因为他带兵把新疆给打下来了。在当时的海防和陆防争议当中,那是一时风头正劲的人物。好,打新疆这件事,如果左宗棠打败了也倒没事,太后甭管是赏是罚,还是把他饶了,总而言之,你这势力就不强啊。可是左宗棠赢了,不仅赢了,而且他开始有一些地方势力来攀附他。比方说我们刚才讲到的两个人,都是他的左膀右臂,一个是胡雪岩,专门帮他借洋债、买洋枪的;另外一个,就是这个浙江巡抚杨昌俊。

所以说浙江是左宗棠的饷援,就是他西征队伍,你别看那么老远,实际上一根吸管是插在浙江的。杨昌俊是左宗棠的人,所以浙江就特别卖力地替左宗棠去筹饷。那好,你要是两宫太后,等左宗棠得胜还朝,你会怎么办?即使你对左宗棠再欣赏,作为一个中央统治者他的本能,就是我要把你的小腿给你掰了。你看,杨昌俊好死不死,他就是这条腿。包括当时的政治,其实有很多政治,包括其实在太平天国闹事期间,很多地方上有很多盗贼风起,很多人起义,那怎么办?所以朝廷就把死刑的复核权,当时是大规模的下放,所谓的就地正法事件,很多督抚是可以抓到盗贼不请示中央,不按照我们刚才讲的中国古代的一套刑诉制度、刑诉流程去走,直接推出去斩了,这个情况是有的。

所以等天下安定之后,两宫皇太后怎么想?当然要找一个契机,把死刑的复核权重新上收,建立中央在司法流程当中的权威,所以杨乃武、小白菜案又犯到这儿。再加上,天下统治中心基本上也出现一个规模了,要整顿吏治;加上两宫皇太后重新垂帘,换了皇帝了,要刷新天下政治,包括要告诉天下,两宫皇太后是很圣明的。所有一切一切的政治因素,都导致那俩老太太就想插入这事。所以所有的翻案是集齐了刚才我们讲的人脉、舆论、省级地域冲突,再加上政治环境因素,才导致这一次翻案。小概率事件。

好,从小概率事件里面,我们想得出一个概念,就是冤案的翻案成本问题。各位可能会说,杨乃武、小白菜案,这翻了不是挺好吗?是挺好,可是花了多少成本?咱们替他算算账。首先是二十多个红顶子落地,浙江一省官员,层层上诉,你们都经过手的,签字画押的,锻造冤案,那你们丢官吧。最倒霉的就是这位刘锡同刘县令,七十岁的老人,被流放黑龙江,最后是死在边所。那你说他冤不冤呢?他又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对吧?

更重要的是,整个官场都为这件事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湖湘系官员那么多倒掉了。当时在北京上诉期间,其实发生了一件事,晚清有一个名臣,叫丁宝桢,就是杀安得海的那位。这位最有名的不是安得海,是他在四川总督的任上发明了一道菜,叫宫保鸡丁,就是指的他。不是我们通常说的宫爆,不是那个爆炒,是宫保鸡丁,就是指的这位丁宫保,我们中国人现在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有可能见到这位丁宫保。

丁宝桢当时为这件事,不知道是专门还是路过,在北京,就专门为这件事找到刑部大堂,当时的刑部尚书,汉尚书,姓桑,叫桑尚书,就说这个案子也能翻啊?这个案子如果翻掉,只能证明你们刑部是一帮昏聩之徒。如果这个案子翻掉,以后天下外省的官员怎么当官?对吧?你想想看,丁宝桢讲得有道理。葛品连死了,尸首搁那儿那么多年,都三四年了,就算中毒现在也验不出来了,毒性都散了。然后层层,现在又没有什么铁的证据可以把它翻案,如果你把这个案子翻了,那么多科场好不容易靠军功、靠文字攀援上来的那些官员,红顶子落地,这个代价太大了,所以丁宝桢带着一帮湖湘系的官员大闹刑部大堂。

确实,杨乃武、小白菜案之所以有名,就是因为这个案子带动了很多官员都落马,这是一个成本。可是更重要的成本,大家要知道,就是所有牵扯到这个案子当中的人,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杨乃武不必说了,残废了,因为刑讯,两条腿都夹断了;小白菜也没法做人了,所以这个案子结束之后,其实这个案子到最后也没有还她清白,她只好出家,就当了尼姑。更重要的是,在中国古代的刑诉制度当中,它不像现在这么文明,所有的原告、被告,包括证人,一块坐牢,只要案子没结,一块坐牢。那个时候牢里,你以为像现在我们参观的什么模范监狱,犯人还有食堂,没有的,自己家送饭。而且当时的牢狱,那种黑暗的状态,经常会把人关死的。

其中杨乃武案当中有一个著名的,有一个重要的证人,就是杨乃武声称我在他手里买的砒霜的那个人,钱掌柜。这个人呢,其实不叫钱宝生,叫钱坦,但是杨乃武也不记得,说钱掌柜,可能叫钱宝生,就把这个人牵扯进来了。当时刘锡同跟他保证,说没事,你只要出来作证,帮我把这个案子圆了,我包你没事。结果呢,把钱掌柜弄进来,直接在牢里就给折腾死了。一直到1877年二月,这件事情结案的时候,那个钱掌柜店里的伙计还关在牢里。所以是无数的人为这件事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我们普通人的司法观念当中,有那么一句特别像的真理的话,叫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枉纵一个坏人,听着多对。但是忘了一件事,就是成本。就像经济学家们经常谈质量问题,就会有一句名言,叫脱离成本不谈质量。你买一个汽车,一共20块钱,对吧?你非要它质量跟这个神十火箭似的,怎么可能呢?所以质量一定是相对于成本而言的。就像医生经常说,疗效一定是相对于剂量而言的,脱离剂量不谈疗效的。所以脱离成本,在实际的司法运作中,谈什么公正?

不仅是我们刚才讲的这个案子当中,所有的当事人,包括整个社会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即使是在现在像美国这种司法制度已经演化得很先进的国家,一样啊。要知道在美国,一个死刑犯从判决到执行死刑,要花多少钱?最便宜的州,要花230万美金;最贵的州,要花2400万美金。我们就按最低限算,230万美金,这是在美国关押三个犯人40年的费用,整个社会纳税人你得掏啊,为什么要掏?维护公正,虽然判了,要给他各种救济手段,一定是把救济手段穷尽之后,这个人才可以人头落地、上电椅,对不对?

其实司法成本这个问题,是社会的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比方说辛普森案,这个大家都知道,虽然最后辛普森脱罪,但是脱罪的时候,整个公权力已经为这件事情支付了800多万美元的费用,这还不包括当时的洛杉矶警方调查的前期费用;更不包括辛普森本人倾家荡产,把这辈子当明星挣的所有的钱全部当了律师费,这笔费用。

所以美国在20世纪的司法当中创立了一个制度,一个很有趣的制度,叫辩诉交易。一个犯人逮着了,到法庭来,法庭先跟他商量,你认罪不认罪?你要不认罪,可以,那咱们就请陪审团,然后双方请律师,当庭辩,咱们就把司法成本耗进去。但是如果你认罪,你说,反正这事跑不掉了,我认罪,好,辩诉交易,咱们双方跟检察官做一个交易,我们轻判一点,检察官跟法官说说情,原来判20年的,咱们少判几年。对,可以做一个交易,交易不成咱们再重新两方对阵。这是美国司法当中特别有趣的一个。所以很多人不理解,说这叫什么?犯了什么罪就应该服什么刑,要承担责任。但是辩诉交易正是从司法成本这个角度着眼,没有免费的公正。

当我们杨乃武、小白菜案的时候,你会发现一个更让人觉得荒诞的问题。花了这么多成本,就一定得到了公正吗?时隔一百多年,我们再去研究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冤案?你知道不知道?其实我们仍然不知道。最后在翻案的时候是靠什么翻的?当时翁同龢一直主张翻案,翁同龢就抓住一件事,说你刘锡同老爷,你带着那个仵作去验尸的时候,探尸的那个银针,大家知道,中国古代验毒用银针验毒。说这个银针如果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规范的操作程序其实是宋代人写的书,慈写的《洗冤集录》,专门一本法医学著作。按照这上面讲的,如果你要验的时候,你这个针要用皂角水去洗,要反复洗,你当时洗没有?后来证明没洗过。没洗过的银针验出来的毒,这是不是毒?葛品连到底是不是中毒身亡?不清楚。你看,你这个程序正义上不行,证据上有瑕疵。最后实际上把杨乃武、小白菜案整个推翻,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可是如果我们用现代科学知识再一想这事,这事靠谱吗?银针验毒这个事本身就不靠谱。银为什么会遇到毒就变黑呢?其实不是任何毒,你把一个银针插到鸡蛋黄里它也变黑,那鸡蛋黄没毒。原因很简单,因为古时候那个毒的品类比较少,主要就是砒霜。而古人在提炼砒霜的时候技术不好,所以里面含硫。而银是遇到硫发生反应,产生硫化银,所以这个是发黑。所以实际上银针验毒本身就不靠谱,更何况银针是不是擦皂角水,对这个冤案到底最后影响有多大,从现在的科学技术来看,这个事好像很荒诞。

所以再隔一百多年,我们去看杨乃武、小白菜案,到底谁冤?是杨乃武冤,还是那个七十多岁被贬死在黑龙江的刘锡同冤?不好说的。所以到最后你会发现这事很荒谬,当整个社会付出那么大代价的时候,为了确保公正,而最后我们是不是得到了公正呢?其实没有人知道。

刚才我们的所有论述,其实只讲了冤案的一个侧面,就是要沉冤昭雪,要得到公正,需要成本。可是你以为社会愿意花金山银海,愿意无节制地花成本,我们就可以得到公正吗?非也。冤案还有另外一个侧面,就是技术条件的限制。刚才大家注意到那个细节了吧?就是那个皂角水擦银针,你今天一想,好土啊,但是没办法呀,清末的时候只有那个认知水准。大家说宋慈写的《洗冤集录》,那就是当时最高科研成果,就只能认那个结果。

即使是现在,在美国那种司法制度下也一样,美国是1993年才第一次把DNA检测技术用于对犯罪证据的检测。检测完了,傻了,当时有一个洗冤工程,就是用DNA技术去已经判完的罪犯去洗清他的冤屈,结果发现200多个罪犯都错判了。要知道,这200多个人当中有99个是死囚。如果当时美国政府从重、从快、从严杀了,那这些人就冤沉海底,人头落地之后,请问你怎么再把他缝上去呢?

所以技术局限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而且谁都别说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技术昌明了,这个问题都解决了。你在当时认为铁板钉钉的事情,再过一段时间之后,你自己都会觉得发笑。比如说我就看过一个例子,美国早年间有一个小镇上有一个案子。小镇上有一只母猪,生了一只小猪,生下来是独眼。要知道,美国很多地方小镇人是很迷信的,这个独眼的猪,这个上帝是什么意思啊?后来他们发现,镇子上有一个男青年,他不就是独眼吗?就一只眼,肯定是他强奸了这只母猪生了这个小猪啊。因为当时有了遗传学的科学,所以当时的民间认知就是这样的,他认为是科学。你看,猪的爸爸妈妈都好的,那只公猪也不是独眼,唯独就你一个独眼,现在镇子上有一个独眼小猪,不是你生的是谁生的?

最后结果你知道怎么样?生就把这个人用法律程序判了死刑,而且执行了。冤沉海底啊。好比说我们现在科学已经昌明了,我们不会再冤枉坏人了,你怎么知道呢?我们就拿精神病人来说,大家都有这个法律常识,如果确诊为精神病人,那是可以脱罪的。可是请问,怎么鉴定一个人是精神病人呢?那就是凭精神科医生写的那几个字,精神鉴定吗?这个我们说谦虚一点的话,人类在整个精神世界,这种科学能够把他解密解开,恐怕还早着呢。没有一个人敢狂妄地说,现在我就可以说什么人是精神病,什么人不是吧?

人格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讲一种可能,只是假设,我也不懂。如果再过几百年,人类发现,哦,原来人体内的人格有好几种,精神分裂不就是这样吗?如果一个人在杀人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技术,几百年后已经可以精确地测算出来,这个时候杀人的时候,不是他的本来人格,而是他精神分列的一个人格干的。那你还去处死这个人吗?因为精神病可以脱罪的基本的伦理基础就是,如果他不能对自己的人格的作为负责的话,你不能处死他,不能让他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假设几百年之后我们发现了这样的技术,可以把人格分裂精细地分辨出来,那现在判得很多杀人案,你还能那么铁板钉钉地,充满满腔正义地把这个人送上刑场吗?所以技术发展,实际上是冤案的另外一个侧面。

好,这事还没完,冤案还有第三个侧面。除了成本问题、技术问题,有些案子是永远说不清的。比方说强奸案,在我们刚才提到的美国那个洗冤工程里面,那个主持者,随后我看他写的书,他说我吃惊地发现,原来我以为美国的司法至少98%、99%,应该是判得相当对的。可是我发现,至少在强奸案里面,有20%以上都是冤案。我不知道这个数字他有没有依据,反正我是看来的。

但是你想想看,为什么冤案会集中在强奸案里?因为没有证据来判断是否自愿。克林顿先生的亿万子孙留在了莱温斯基小姐的裙子上,这个事用DNA是可以判断出来的。可是你怎么知道,莱温斯基是愿意呢,还是不愿意呢?这事怎么说得清呢?当时案发现场,上有天、下有地,剩下他们俩,你说你怎么能判定?其中最著名的,我们可以给大家讲一个最近的案子。

1991年,美国东部佛罗里达棕榈滩上,就发生了一个著名的强奸案,为什么著名呢?因为这个主角太有名了,这个人是肯尼迪总统的亲外甥,这个人叫威廉·肯尼迪,他妈是被刺的肯尼迪总统的亲妹妹,这么一个人。他们肯尼迪家族,这个家族真是糟心,有机会给大家讲讲,这是一个受诅咒的家族。家族聚会在棕榈滩,有一次聚会High了,然后有一个不知道谁带来的一个女宾,叫帕特西娅,一个女孩儿,花容月貌,肯尼迪跟她俩人一见钟情。两人在海滩上散步,据肯尼迪讲,我们是两情相悦,然后就做了。做完了之后,然后就到他的别墅,然后这个女人突然一下就翻脸,说你强奸我,然后就去报案,然后警察就把他给抓了。

可是据帕特西娅这个女人讲,说不是,我跟他没有什么关系,只是有一点小暧昧。但是一到他的别墅之后,这个人就兽性大发,直接把我按在水泥地上和这个草坪上,对我实施了长达十几分钟的强奸。好了,案子到了法院,你说怎么判?要知道最开始的时候,这个证据对肯尼迪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很多妇女这个时候就站出来说,他是名人嘛,有名望的家族,很多女人都说,我跟他有关系。也不知道什么心理,总而言之,很多女人就站出来说,这个人就这样,他还强奸过我呢。

法庭一想,你说这是哪年的事啊?她说好几年了。你当时怎么不报案呢?这些女人说,他们家家大势大,我也不敢报案,等等。法庭说算了算了,这部分证据可不能拿到法庭上,否则这案子就乱了,这部分证据排除。但是你肯尼迪还是没办法给自己脱罪,对吧?你怎么能证明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就你们俩在场。

这个时候案子出现转机,是因为我们华人的神探,非常有名的李昌钰博士介入了。李昌钰博士其实是一个证据专家,说他是神探有点夸大其词,证据专家。他就从头到尾介入这个案子,他就讲一点,说微量物质转换定律,就是任何两个东西产生摩擦和接触之后,它总有一些微量,就是很亮的东西发生转换。说你在墙上蹭一下,那墙上多少会留点你的皮肤吧,你身上多少会留一点石灰吧,这个东西用现代技术检测得出来的。

所以这个李昌钰博士就在这个院子里,他就检测,说你这个证据,你这个衣服,你这个裙子,有没有被撕扯的痕迹。你不是说他把你按在这个水泥地上强奸的吗?草坪上,有没有当时的泥土?你这个织物的纤维上会不会出现摩擦之后的这种损伤啊?检测完了,李昌钰说,没有啊。然后他在法庭上掏出一个手帕,他说你看,这是我当时带着的手帕,我在地上稍微蹭了蹭,你看,一检测是这个结果,上面有泥土,织物有损害。可是她现场的衣服是没有损害的,所以我至少可以用技术来判断,即使有强奸,也不发生在院子里。

一听这检察官就急了,检察官说,你说那个手帕,手帕跟女士的内裤那是一样的吗?李昌钰这个时候就在法庭上回答,当时哄堂大笑,李昌钰说,哎呀,我这个人实在只有带手帕的习惯,没有带女士内裤在身上的习惯,哄堂大笑,在美国新闻界被传为一个笑谈。后来这个肯尼迪就这样被释放了,但这个案子其实你说审明白了吗?没明白,没人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所以话说到这儿,我们其实可以给冤案做一个总结。所谓的冤案,是人类过度自信自己的理性的能力,过度自信自己亲手打造的法律和诉讼程序维护正义的能力。而一个冤案的特征,就是它可以穿越人类所有理性设置的重重保障,穿越所有法律的程序,直接抵达冤案的彼岸,最后落实成铁案,所以谁也别说什么东西一定是铁案。

那怎么办呢?说到这儿,我们就把这期节目的底牌翻给您看。为什么我们说冤案?其实我们想说的是死刑。最近中国社会出现了几个著名的案子,有的是死刑案,有的是强奸案。当然,《罗辑思维》这种节目,我们绝对不会替李某某那样的强奸案说话的,但是我们确实要为死刑说几句话。这也不是我在说,因为确实公众舆论当中有一种声音,要求废除死刑。

关注到这个话题之后,我看了很多东西,包括我们的知识助理李源先生也帮我查了大量的资料。后来我们发现,所有废除死刑的理由,都有可以商榷的余地。比方说有的人从宗教信仰出发,有的是从伦理出发,有的是从理论推导出发。伦理就是说,只有上帝可以杀人,人怎么能杀人呢?国家公权力更不应该杀人。这是一个。

理论推导其实也挺有意思,简单说两句。理论推导说,你法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等害复仇吗?你杀我们家一个人,我杀你们家一个人。如果等害复仇是法律的目的,那请问,你偷我们家东西,是不是我就得偷回来?你强奸了我,是不是我就得给强奸回去?这推不通。

所以你说法律的目的是什么?你说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教育,那死刑教育个什么呢?人都死了,改不好了。还有人说,那死刑是为了震慑。可是反对派又能捧出一堆证据,你说震慑犯罪,我告诉你,某某国家取消死刑之后,犯罪率一点儿都没有上升;某某国家一直在实行死刑,犯罪率也没见下降,那你怎么能说起到震慑的作用呢?

但是这方面的论据和争论太多太多,林林总总,我们本期《罗辑思维》不打算介入。我们只想强调一点,以人类对于大自然,对于整个世界的谦卑之心,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的理性、我们的程序、我们的法律,是有极大的局限性的,我们不可能避免冤案的发生。那么这个时候,为什么不给那些已经按照我们现有的法律制度判定为死囚的那些人以更多的机会呢?至少是更多的时间。我们让他有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去洗清自己的冤屈。

所以从死刑是天经地义的事,到死刑成为存疑的事,到世界很多文明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人类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我们为什么不试着往前走一点?当然,在这期节目的最后,其实我倒并不想对我国司法当局说什么话,我特别想对那些呼吁取消死刑的人说一句话,我认为他们喊错了对象。有些公知,有些法律工作者,老是冲政府,对立法当局喊,废除死刑。可是,你跟政府喊有什么用呢?死刑从总体上讲,是社会的伦理共识达成的一个结果,你们呼喊的对象应该全体老百姓,全体中国人,让他们按照你们呼吁的方向,去演进自己的伦理观念。

比方说我们中国人放弃一报还一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是基督教的说法;中国人说,杀人者死,刘邦当年约法三章,这是天经地义的,杀人偿命。什么时候中国人的道德演进,我不认为这是好还是坏,就是这种演进方向,放弃了杀人偿命的观念的时候,废除死刑,它才会作为一个社会公众的共同意志被载入法典。所以所有和死刑抗争,呼吁废除死刑的人,如果你把喊话的喇叭对准了政府,对准了法律部门,那我可以说,你真的是喊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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